廉署揭發兩名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人員涉嫌收受工程公司的賄賂,在多份土壤檢測報告造假。而涉案下陷的一段公共道路填平後不足半年再次出現明顯裂痕,廉署已將情況通知相關部門。兩名受賄偽造文書的公職人員已移送檢察院處理,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3至8年徒刑。
案情指,某博企於2014年5月下旬發現其大型娛樂場外一段新鋪的公共道路,通車僅數天即出現路面下陷,遂透過工程總承建商要求涉案分判商跟進,提交相關的土壤檢測報告。由於涉案分判商在施工時並未進行有關檢測,如要補回有關檢測,則須再次申請封路及重新開挖有關路段。分判公司一名麥姓高級職員及一名戴姓外聘工程顧問為減省工作,決定在不重新開挖有關路段的情況下,向總承建商提交土壤檢測報告。
經廉署人員深入調查,發現該名戴姓工程顧問以澳門幣40,000元賄賂土木工程實驗室一名施姓工程師及一名譚姓實驗員,並在工程分判公司麥姓職員的協助下,共同製作10份虛假的土壤檢測報告。隨後,麥姓職員將偽造的土壤檢測報告提交予總承建商,作為有關路段的質量證明。調查期間,有人承認收受該工程分判公司人員提供的利益,在沒有作出任何取樣及檢測的情況下偽造涉案的檢測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