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十名澳門居民今日到政總遞信,反映到珠海置業,卻落得血本無歸下場,希望特區政府協助保障居民在內地的合法投資權益。
遞信代表羅先生稱,2008年在珠海購買了沒有預售證的樓花,樓宇現已落成,但發展商至今仍然沒有與小業主簽正式買賣合約。楊太亦稱,1998年在珠海情侶南路以150萬元人民幣,購買已獲發預售證的別墅樓花,但2年後樓盤爛尾,最後珠海法院判新的發展商可與小業主無條件解除合同,小業主未能獲得賠償。
協助居民的議員鄭安庭建議,特區政府應與內地建立合作機制,加強內地樓宇銷售資訊的透明度,以及設立黑名單制度等,令居民可安心在內地置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