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個案中央登記系統去年錄得40宗懷疑家庭暴力個案,較2022年少一宗,受害者有7男33女,女性受害者佔82%。該40宗個案中,涉及受害人為配偶有26宗、兒童有11宗、涉及家庭成員3宗。
社會工作局今(28)日在網站公佈《家庭暴力個案中央登記系統2023年全年簡報》。根據 2023 年 1 至 12 月局方公佈的資料顯示,接獲懷疑家暴通報 2,479 份,排除重覆後有 1,781 宗個案,經標識後屬懷疑家暴個案有 40 宗。
對比以往數字,2022年通報有 2,666 份,排除重覆後有 1,949 宗個案,經標識後屬懷疑家暴個案有 39 宗 ;在2021年通報則有 2,494 份,排除重覆後有 1,693 宗個 案,經標識後屬懷疑家暴個案有 81 宗 。
在去年40宗的懷疑家暴個案中,按家庭暴力行為分類,涉及身體暴力有23宗、精神侵害有8宗、性侵犯有5宗、多重暴力/侵害有4宗。
家暴配偶個案中92%為女性 最小受害者年齡低於三歲
社工局的數據顯示,家暴配偶個案中受害者92%為女性,年齡主要處於35至44歲;在家暴兒童個案中,最小受害者年齡低於三歲。在家暴配偶或兒童個案中,施暴者均以男性為主。
在26宗的家暴配偶個案中,女性受害者有24名,男性有2名。而在11宗家暴兒童個案中,有8名為女孩,3名為男孩;其中,年歲為0至2歲的個案有1宗、3至6歲亦有1宗、7至12 歲有6宗,以及13至15 歲則有3宗。家庭成員間暴力個案則有2名男性、1名女性。
在施暴者背景方面,60%為中小學程度,45%沒有收入,40%為退休或無業人士。
據社工局數據,促成暴力行為的危機因素中,與施暴者有關的因素,佔比較高的分別為有情緒失調/失控,佔47.5%;認同使用暴力佔30%;酗酒佔25 %;以及懷疑/精神殘疾佔17.5 %。
促成暴力行為的危機因素中,與家人關係/家庭生活有關的因素,佔比較高的分別為夫妻溝通困難72.5 %、家人溝通問題佔25%、親子溝通出現障礙佔20 %、婚外情/懷疑婚外情佔17.5 %,以及分手/離異佔17.5 %。
另外,有關暴力事件後的服務需要,個人輔導/家庭輔導需求最高,有97.5 %;其次為緊急庇護服務,佔 50%;在校輔導再次之,佔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