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已將投訴資料正式交予廉政公署 林宇滔要求徹查的士開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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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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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3年12月6日 22:22

交通局於11月24日就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普通准照公開競投開標。

交通事務局於今年上月24日就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普通准照公開競投開標,當局全共收到40份標書,僅21份獲接納。直選議員林宇滔表示,據反映整個開標過程安排混亂、出現「DQ」。因應本次「的士招標」關乎10個的士客運准照及500部的士的營運,涉及重大的公共利益,故今(6)日已將收到的投訴資料正式交予廉政公署,要求徹查開標過程出現的問題,以及今次招標程序是否有嚴格依照法例進行,向公眾交待詳細的調查報告。

林宇滔在來稿中指出,根據有份參與投標的不同公司反映開標混亂,包括在24日深夜中止及27日重開開標程序時,當局無向現場所有持份者公開宣佈「封標」及「解封標書」,涉嫌違反程序公正。

他又指,開標會議由11月24日早上10點開始,直至當晚11點45分當局才宣佈未能審理所有問題,需要待11月27日(下周一)早上10點重開會議。「最為關鍵的是,行政當局在中止會議時,並無公開宣佈「封標」的行為,即沒有在現場所有持扮者面前宣佈將所有招標文件密封以及鎖上,以示公正。」在11月27日重開會議時,同樣無向在場人士宣佈解封標書。在11月25及26日(星期六、日)兩天時間內,「當局如何確保沒有任何人觸碰過這些標書?因此,基於程序公正的原則,就行政當局沒有公開宣佈作出「封標」的行為,本次的士牌的招標應該作廢。」

關閘的士站

 6名投標者突被DQ 林宇滔:投標平均價下跌了20萬

 他又指,原有6份是在24日已被接納的投標,在27日重開會議後被突然「DQ」,開標委員會更拒絕突然被「DQ」投標人仕依法查閱各公司標書內容。在11月24日會上,當局已公佈「被接納」名單共有27個投標者,並已公佈計算出的平均投標價金,根據行政程序的一般原則,此時投標結果理應是否「確定」,不能再被推翻。然而,當局在「休息」兩日後才再宣佈6個投標者被DQ,「彈弓手的操作難免引起質疑,因為明顯違反相關行政程序。」6間被DQ的公司均是高價的投標者,當局的操作,「在客觀上令到投標平均價下跌了20萬,變相令低投標價的公司更有利。」

林宇滔續稱,由於是次招標中並沒有檢察院等非交局代表參與,加上行政上訴機制最高只能向交通事務局局長提出。目前所有「聲明異議」均已被駁回,投標人的「必要訴願」僅能向交通事務局局長提出,並不能向其上級司長或行政長官提出。「投標者難免質疑,倘若開標委員會或交通局局長出現錯誤,能否自我更正?若行政長官或司長不進行監督,現時的上訴機制恐怕難以發揮出真正作用。」

直選議員林宇滔

林宇滔質疑為何涉億元金額招標檢察院無派代表參與

林宇滔又表示,根據第63/85/M號法令《購置物品及取得服務之程序》相關規定,如擬取得之財貨及勞務之估價超過澳門元五百萬元,則在開標時,必須有葡萄牙共和國助理總檢察長或其一名代表出席。但在今次的「的士招標」中,當局排除了檢察院代表的出席。按現行政府採購法律制度的規定,財貨包括動產和不動產,而「的士准照」 是財貨的一種,其准照是一種無形的服務,故此是次的士招標屬可推類適用第63/85/M號法令,交通事務局需要在整個招標過程中邀請檢察院作為代表出席監察整個招標過程。

 他又稱,是次的士招標的投標價金只規限出底價為澳門元250萬元,而沒有定出上限,故此估算標價金當然會有機會超過澳門幣500萬元,而事實上,編號2號及33號的投票價格都高於澳門幣500萬元。交通局在是次招標過程中沒有邀請檢察院代表的出席,「有可能已違反相關法律,或有意規避了招標的既有要求及程序規定。」

當局已多次強調依法依規進行今次的士開標,投標人可依法提出申訴,相信有關申訴程序不會影響審標以及公佈結果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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