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詐騙銀行巨額貸款 多名被告否認所有控罪 望還清白 回歸正常生活 檢察院:高度穩定的犯罪集團

初級法院刑事大樓

華人銀行懷疑被詐騙4.56億澳門元(下同)貸款案件昨(5)日完成結案陳辭。案中14名嫌犯否認全部控罪,即犯罪集團罪、多項相當巨額詐騙罪及偽造文件罪,望法庭作出公平判決,還其清白,回歸正常生活。而該案第六被告、被指為集團首腦的劉海貴代表律師表示,其當事人亦否認犯罪集團罪,並認為詐騙罪及偽造文件罪為競合關係,若詐騙罪成便開釋偽造文件罪,望法官在量刑時能作出有利劉海貴的判決。案件將於本月26日上午9時30宣判。

檢察院代表在結案陳辭時則指出,15名嫌犯組成有組織、長期、高度穩定的犯罪集團,引致銀行遭受巨額損失,又強調從事銀行工作的嫌犯並非失職或判斷的失當,而是「切切實實」的犯罪。

案中共有15名嫌犯,惟只有6名嫌犯昨日出庭,包括目前被羈押首名嫌犯、前華人銀行行長邱慧珠、華人銀行職員吳敏遠及鄭澤宗、劉海貴大姐劉海欽以及濠江日報前社長伍迅波,以及沒有被羈押岑家亮。案中劉海貴及多名家人均被控告,包括兩位姐姐、父親、姐夫及表弟,僅劉海欽被羈押,其餘人均缺席審訊。據之前庭審,包括劉海貴在內9名嫌犯下落不明。

問題貸款發生於2017年9月至2022年4月,共有13筆,涉及多間被指由李海貴操控,但由其親友持有或任股東的公司,包括由劉海欽持牌的「竣邦」。

檢察院代表:當銀行提款機

昨日的結案由上午9時許開始至晚上6時許結束,中午休約1小時45分。期間檢察院代表指出,案中存在多處可疑情況,包括未披露涉案公司是關聯戶、虛構工程項目、涉案工程不實的書面證據、銀行被告避開審查及監管以及缺乏實質擔保,並強調有關貸款需透過銀行內部人員配合才能批出。案中的銀行被告稱劉海貴為「貴哥」、「小貴哥」,又以特殊名稱稱涉案的公司,而劉海欽及邱慧珠曾洽談細則。至於案中其他嫌犯,作為擔保人承擔風險巨額債務,若無他們的配合便不能申請貸款,角色同樣不可或缺,可見是共同犯罪的一分子,故希望法庭判所有被告全部控罪成立。

檢察院代表續指,案中各被告裡應外合,以「匪夷所思」 詭計規避法規,造成銀行損失,又當銀行是提款機,甚至衰過提款機,以「卡冚卡」方式,若還不了債務,便再申請一張卡。如果當時銀行嫌犯能阻止第一筆問題貸款,便不會發生後續之事。

銀行方代表律師在結案陳辭時稱,時任華人銀行行長邱慧珠沒有保護銀行利益,多次批出條件寬鬆的貸款,而時任客戶經理等嫌犯視規章無物、無履行核查貸款文件真確性、隱瞞涉案公司的關聯關係等。至於主謀劉海貴至今不知所踪,疑似畏罪潛逃。

被告代表律師反駁犯罪集團罪無根據、無犯案動機

在結案陳辭時,各辯方律師針對犯罪集團罪提出多項反駁,包括檢察院未能提出證據證實符合犯罪集團罪要件,包括不能證實各嫌犯之間如何、何時達成「合意」以達到集體目的。

邱慧珠代表律師在庭指出,邱與劉海貴等嫌犯連「一般」溝通都沒有,逞論協議或串通,而與劉亦僅為一般業務關係,調查未發現邱有任何可疑或不法得益。即便後來證明有些文件存在不實,但不足以證明邱知道以及有能證明該等文件有問題,邱亦是被騙對像。又強調,貸款經層層把關,而邱是平衡各方利益才批出款項,貸款後亦要求下屬跟進。

劉海貴代表律師亦強調,各嫌犯之間不存在串謀、勾結、共同犯罪目的等,希望開釋劉有關犯罪集團罪。

該名律師又指出,「竣邦」不是空殼公司,過往成績亮麗。在申請首筆貸款時,「整靚CV」實屬正常商業行為,並無詐騙意圖。市場資金曾一度充裕,銀行職員進取態度可以理解,並強調看不到第一筆貸款有詐騙行為。至於部分工程出現預算失誤,但也有內地律師證明相關收購確實存在。「竣邦」為劉海貴「血心」,在疫情期間該公司仍營運,直至2022年及繼續發薪,雖然有延遲,反映劉致力維持公司經營,「冇人知道有疫情,連恒大都倒閉」。

劉海欽的律師則強調有部分文件劉海欽簽名造假,且多筆轉帳在劉不在澳發生,指她過於信任弟弟(劉海貴),亦會簽定支票等,在公司內部如同「簽名神器」,未察覺文件有問題。

被告伍迅波代表律師指出,伍沒有離澳、亦沒有逃避還貸款。當時向銀行借貸是看好珠海「竣邦」可承接大型工程的發展潛力,故而申請貸款收購。事實上,伍已完成轉股手續並付款。

其他律師則強調,案中的銀行職員嫌犯按銀行規定工作,沒有隱瞞甚麼,且銀行信管部門實地調查時也未發現異常。銀行亦非執法部門,其人員無權限、能力驗證貸款申請文件的真偽,不能因出壞帳、不良貸款就視銀行前線人員詐騙、「做銀行唔係包賺」。

 5嫌犯在陳詞時激動、

昨日庭審至下午5時許,5名被告作陳詞,伍迅波則繼續保持沈默。有部分被告難掩激動,甚至一度哽咽,但強調自身清白,希望法庭公平裁決,回歸正常生活。

從事銀行業四十多年的邱慧珠在庭上稱,自己一直恪守父母教誨,廉潔守法。自己在2015年加入華人銀行,在疫情期間自己日以繼夜工作,對客戶採取的方案出於善意,「現在很多人嘲笑我好蠢 ……我每日在銀行18小時,但得到乜嘢?銀行無啲體諒及信任,我無做犯罪行為⋯⋯希望法庭還我公道、清白」。

吳敏遠亦重申自己無做犯法事,在處理涉案公司貸款時並無隱瞞,又訴說被羈押對家庭的打擊,「父親70歲還要做地盤,母親要做兼職養家,已經13個月無見兩小孩⋯⋯都不敢見孩子,不知如何解釋自己被羈押⋯⋯我的家庭已走向破碎。」

鄭澤宗則強調已跟足銀行規章制工作,自己及同事完全無利益、無動機犯法,「銀行賺錢時,前線同事無成果分享,但蝕錢卻承擔,被告詐騙,不公平」。

岑家亮則透露因案件被打擊,自己無違法卻被告,陷入悲傷,需尋求心理輔導,「我愛銀行工作⋯⋯希望重返職場,希望法庭了解事情始末,作出公平公正裁決,還我清白,早日回歸正常生活。」

 最後,劉海欽哽咽表示自己不能明白為何好好的公司及家庭搞成現時的戕況,怎麼也沒想到親弟會做出這樣的事。「我現時41歲,連一塊瓦都沒有,不敢成家,怕貸款不能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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