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銀行涉巨額貸款詐騙案續審

初級法院刑事大樓

初級法院今(23)日續審涉及華人銀行懷疑被詐騙4.56億元貸款案件。案件涉及首嫌犯、前華人銀行行長邱慧珠及第6嫌犯、商人劉海貴等人,懷嫌利用虛假工程合同向銀行申請貸款。在今天上午的審訊,案中第7嫌犯、劉海貴胞姐劉海欽在庭上指出,自己為涉案的公司——竣邦工程有限公司(下稱竣邦)以及恩博國際的股東,但無實權,實際負責人是劉海貴。

劉海欽在庭上亦否認詐騙、偽造文件等控罪,但承認知道公司資金緊張,需要錢周轉。庭上,辯方亦質疑部分工程合同的簽名疑似偽冒劉海欽所簽。

本案共15名嫌犯,包括5名華人銀行前及現任職員,其中劉海貴的多名家人均被控告,包括兩位姐姐、父親、姐夫及表弟,僅有身為大姐的劉海欽被羈押,其餘人均缺席審訊。據早前庭審,該等人下落不明。除了第13名嫌犯、濠江日報前社長伍迅波(被指是劉海貴契媽)保持沉默,其餘出庭嫌犯均否認控罪。法庭今日下午開始傳召證人。

據案情,劉海欽為竣邦持牌人。她在庭上表示,自己在公司主要負責簽署文件、檢查僱員工作時間等,劉海貴才是實際老闆,掌管工程安排、用款等重要事務。即便在簽署支票或合約,均由同事事前安排或為自己概述,故只知大概內容。

她又指出,由於自身只有高中學歷,語言等能力不及公司內的香港員工,故曾想辭掉自己的職務,後因劉海貴勸留並建議進修,便到內地進修。因須親自到內地進修,自己有時會在公司預留已簽名的紙或單據。

據控方調查,多份用於銀行貸款的工程合同造假,其中包括一份輕軌延伸橫琴線深化研究及設計建造工程分包合同,合同有劉海欽署名、日期為2022年3月4日。劉海欽承認簽署2021年的輕軌延伸橫琴線合同,但否認簽署該分包合同。在庭上,劉海欽代表律師比較兩份有其簽名合同的,簽名的間距、筆劃等呈現一致,質疑有人將劉海欽的簽名圖片貼上合同。

法官質疑疑犯在不了解實況下仍代表公司簽合同等

庭審期間,合議庭主席法官盧映霞詢問劉海欽,在不了解實際情況下代表公司簽約是否覺得「好危險」,以及為何不去了解合約等內容。

劉海欽回應稱,自己亦曾因此與劉海貴爭論,也曾試圖了解情況,惟能力有限。但亦知道直到自己被羈押前,劉海貴仍在努力洽談工程,但強調不知道劉海貴拿部分「問題」文件讓自己簽。

被問及為何成為竣邦持牌人及股東,劉海欽則稱,劉海貴希望開公司以團結劉氏家人,又因其妻子(無正式登記結婚)在內地經營家族鋼結構生意,而岳父則有意在澳門發展業務,擔心日後有衝突,另外,劉海貴也想利用「藍卡」以便出入澳門,因此由劉海欽及另一名親戚擔任竣邦股東。

劉海欽又指出, 竣邦於2011年3月開業,2012年劉海貴接了一項造價1億元、最終結算金額1.5億元的項目,令人對其能力很有信心,而劉海貴好照顧家人,故全家人都想助其做好間公司。

由於劉海欽在回應時,有時以廣東話講「知道」及「唔知道」難分辨,法官曾建議她以普通話回答提問,她則指自己的普通話都未必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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