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銀行前行長涉夥同14人詐騙 銀行損失4.56億元 由於未完成民事傳喚 延期至10月再審

初級法院刑事大樓

澳門華人銀行前執行董事兼行長邱慧珠涉嫌夥同商人劉海貴等14人,於2017年9月至2022年4月期間,偽造文件和不實的工程計劃詐騙華人銀行放貸,並將款項用於非原定申請用途,讓銀行損失金額高達4.56億澳門元(下同)。案中等人被控犯罪集團、多項相當巨額詐騙等罪。案件原定於今(18)日開庭,由於未完成民事傳喚程序,該案將延期至2024年前10月4日審理。

案件共有十五名被告,包括邱慧珠在內的5名銀行內部高層或員工,以及劉海貴和其親屬、商人、《濠江日報》前社長伍迅波等10人。根據控訴文件,該15人被指於不同時間達成協議,組成以申請銀行貸款的方式進行詐騙的犯罪集團,而案中第一嫌犯邱慧珠及第六嫌犯劉海貴被指為犯罪集團的領導和指揮。

劉海貴被指透過親屬設立公司

根據控訴文件,劉海貴與其親屬及合作伙伴設立多間公司向華人銀行貸款,而邱慧珠被指聯同嫌犯吳敏遠、鄭澤宗等銀行人員,放寬貸款審批流程,批准了多筆超出法定限額及銀行內部審批權限的貸款,涉及多宗問題貸款。

邱慧珠曾在不同銀行任職,曾擔任押匯部文員、押匯部主任及行長助理。於2015 年8月10日獲委任為華人銀行行長,並負責行長職務至 2023年1月13日。劉海貴的父親劉國民,兩名姐姐劉海欽及劉海燕、外甥吳杭為案中疑犯,而伍迅波則是劉海貴之契媽兼生意伙伴。

在另一宗刑事案中,劉海貴被揭為助理檢察長江志好友,而江志則因收賄「拆案」早前被判監17年,其中案情批江志涉嫌協助劉解決「偽造文件」、「吸毒」控訴,而「江志案」中的第二嫌犯、商人蔡秀英則是劉海貴契媽。

訛稱已/將承攬大型工程 波及多間博企

劉海貴等人在申請銀行貸款時提交不實的工程及收購文件,訛稱已或將承攬涉及博彩企業的大型工程,以及具有收購計劃的資金需求,並製造有足夠能力還款的假象,持續地以不同公司的名義申請及獲批銀行貸款,並將款項用於報稱以外的用途,造成華人銀行經濟損失合共4.56億元。其中有一問題貸款發生於2017年,控訴文件顯示,嫌犯劉海貴等人以「竣邦工程有限公司」的名義,訛稱其下公司正在參與「上葡京」預計工程金額約五億元的裝修工程,以及製造有足夠還款能力的假象,向華人銀行申請貸款至少5千萬元。

邱慧珠及其他涉案銀行人員在清楚知道劉海貴等人之公司並沒有參與「上葡京」項目並將貸款用作報稱以外的情況下仍批出貸款。

另外,控訴文件又顯示伍迅波早於2021年3月或之前以個人名義向華人銀行借貸至少1.1億元,已超過當時行長審批工程客戶貸款權限的上限兩億元,以及已超過華人銀行截至2020年12月31日自有資金的30%。

9名被告包括劉海貴無出庭 行蹤不明

案件原定於今(18)日9點30開審,惟審訊延遲半小時開始,但只有第一被告邱慧珠、第二被告吳敏遠、第三被告鄭澤宗、第七被告劉海欽以及第十三被告伍迅波已被羈押,而包括劉海貴在內的其他九名被告目前行蹤不明,司警會協助傳召其他嫌犯。

主審法官盧映霞表示,由於民事傳喚程序尚未完成,合議庭決定將案件延期至10月4日審訊。基於案中有羈押嫌犯,案件須在六個月內開庭,故此次延期將是唯一一次。若到時仍無法成功傳喚,會考慮將案中刑事及民事部分分開處理,民事原告則要另行追討。

donation-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