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選議員林宇滔在昨(25)日的質詢大會表示,自己近幾個月收到很多來自不同界別的運動員,包括澳門代表隊的運動員反映要自己「扲荷包」參賽,要求當局交代事件。
他又指出,無論當局如何調整有關資助規定,代表澳門出賽的運動員都不應受到經濟限制。「好多學生運動員,佢自己生活都要兼職,仲需佢畀錢代表澳門出賽?點可以發生呢件事?」
列席立法會質詢大會的體育局局長潘永權回應時強調,有關運動員出賽費用資助的相關規定沒有改變,當局按比賽地點、級別等資助必須費用。在正常的情況下,「我哋嘅支援過去同現在無分別,對地區性賽事,必需費用係50%支援;國際性賽事,70%支援,亞洲或世界錦標賽,體育局比必需費用嘅80%支援,沒有改變。」若為精英運動員,當局會100%支援,不需要額外、總會各方面的支援,「當局是全包、全覆蓋。」
至於林宇滔所提及的事件,潘永權則指,這可能涉及運動員與其總會之間的溝通問題。有些項目運動員好想去參賽,但未必得到總會安排參賽。另外,根據現時體育法規,任何賽事須於期限前提出申請資助,有時或需兩個月,若為重要賽事則可能半年,「體育總會亦知道呢啲情況,運動員本身好積極,但係需要同相關的體育總會加強溝通,做好準備,備戰每個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