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特區政府委託港鐵(澳門)提供輕軌氹仔線的營運及維護服務將於本年底結束,原港鐵(澳門)員工亦將轉入輕軌公司服務。日前有意見指,員工在離開港鐵(澳門)及轉入輕軌公司期間,年資均未獲兩公司承認,亦未能從港鐵(澳門)獲得年資解僱補償,該做法疑違反《勞動關係法》及專營合同。輕軌公司今(21)發新聞稿指,已要求港鐵(澳門)妥善處理員工離職勞資問題,做好退場機制。截至去年(2023)年底,已有109名原港鐵(澳門)人員入職輕軌公司。
輕軌公司又稱,「多次要求港鐵(澳門)必須遵守《勞動關係法》的規定,妥善處理其與合約人員的勞資問題,同時要求港鐵(澳門)應向員工清晰解說,做好退場機制」。
直選議員林宇滔日前去信特首賀一誠,要求當局關注員工從港鐵(澳門)轉入輕軌公司,但年資不獲兩公司承認事件。
他又認為此做法或違反《勞動關係法》及專營合同,批評此行為不應出現在獲專營判給及政府全資公司,要求當局嚴格落實監督。
林宇滔在信中指出,自己收到不少從港鐵(澳門)轉到澳門輕軌公司的員工反映,輕軌公司在與員工簽新合同時設有試用期,即不承認其在港鐵服務的年資;亦有員工在非自願的情況下簽署自願離職港鐵(澳門)的協議書,沒有得到年資解僱補償。
輕軌公司在回覆中指出,從未要求入職員工「簽署任何非輕軌公司發出的附帶文件」。公司亦已為原港鐵(澳門)的員工舉辦17場講解會,介紹相關招聘及入職事宜,並回應及跟進相關員工入職輕軌公司倘有的疑問。
該公司又指將於下(4)月起直接負責澳門輕軌大部分運營及維修工作,並自去年起陸續開展招聘人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