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首份詳細規劃行政法規明起生效 東區-2預計居住人口 9.6萬人

新城A區城市公園模擬圖

特區政府按照《城市規劃法》開展編製詳細規劃,而首份法定的詳細規劃,即規範東區-2未來發展的行政法規將於明天生效。按此詳規,以新城A區為主、面積約 1.38平方公里的東區-2將有9.6萬居住人口。

特區公報今日刊登東區-2詳細規劃行政法規。東區-2規劃範圍涵蓋新城 A區及周邊區域。據該法規,東區-2「以宜居新區、門戶商圈及濱海地標為定位」。發展策略則旨在配合區域合作框架下,落實房屋政策,助力經濟多元,建設綠色新區,打造濱海門戶,推動公交優先及發展地下空間。

東區-2整個範圍屬都市性地區,而土地用途涵蓋 12個類別,共 76幅建設地段,其中居住用地 49幅,總面積 43.3萬多平方米。整個區域將有3幅商業用地,總面積約 1.5萬平方米;公用設施用地則有 17幅,總面積 20.7萬多平方米;公共基礎設施用地面積共 34.7萬多平方米,綠地或公共開放空間 37.3萬多平方米。

按照《城規法》,早前當局核准《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2020-2040)》以及公佈劃分全澳為18個區,而每個區則須有詳細規劃並按其發展。

訂閱每月紙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