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菲籍外僱團體及受害者家屬反映,國人在澳旅遊時不時遇招聘騙案,損失金額涉及數千至三萬元澳門元(下同),呼籲來澳旅遊國人小心招聘騙案,以及要求各個外僱輸入程序須透明,讓國人有足夠資訊選擇合法的中介公司、依法來澳工作。
早前本澳的菲律賓移工團體「澳門進步家務工工會」主席Jassy Santos,以及一名受騙者家屬Mary向本媒講述受騙情況。Mary已在澳從事家傭多年,同時是一位媽媽。
Mary表示,大學剛畢業的兒子於去年十月來澳探親及旅遊近兩個月。機緣巧合下認識一對菲律賓男女,女方懂得講廣東話、有澳門身份證。由於該名菲籍女士向兒子宣稱認識本地的老闆,可以介紹保安工作,但要向他收取五千澳門元。自己見女方能以流利廣東話與本地人溝通,好具說服力,「會好相信她。」
她又稱,由於兒子同該名菲籍男士同屬一個團體,認為信得過,而自己與兒子亦曾到訪兩人在澳居所,故不疑有詐,便給了兩人五千元。
她續稱,除了這對菲籍男女,亦有一名中國籍女士參與,該名中國籍女士負責收錢及相關的「申請」文件。他們要求兒子交相片、護照以及相關文件等以申請藍卡(留澳工作許可證),該對男女亦承諾,在十二月底至一月初將完成有關手續。
其後,Mary經社交媒體得知,該名菲籍女士被指涉及以覓職之名詐騙同鄉金錢。兒子後來向自己說可能是遇到詐騙。
後來,Mary到菲律賓領事館投訴遇見其他受害者,當中有一名菲律賓女士表示,自己被兩人騙了六千元。Mary與該名女士於去年十一月初一同報案,一直在等警方消息,曾多次上去警局協助調查。去年十二月中旬,Mary曾在凌晨時分到警局協商,惟行騙者沒有按時出現,被警方要求翌日再來,但由於仍要工作,未有時間跟進。
Mary又表示,這種非法招聘、甚至涉及人口販賣的騙案,澳門當局應嚴肅對待、亦要有處理措施。此類陷阱,不但菲律賓人士有可能中,而其他外籍人士亦會,故希望警方能夠繼續跟進此類案件。這種詐騙在菲律賓是罪行,參與者必須被懲處。
怕被視為「麻煩友」影響藍卡 受害者家屬怕上警局
據Mary及Jassy所知悉,包括Mary兒子的個案在內,起碼已有四宗涉及菲律賓人被這對男女所騙,其中有兩宗是Mary去領事館求助時所認識的受害者。這四宗個案的受害者分別被騙取了三千元、六千元以及一萬元,均已報案。
兩人亦坦言,考慮到工作關係,不少外籍僱員即使自己是受害者,亦不願去警局報案或作供,怕被誤視為「麻煩友」,怕僱主不相信,影響其藍卡。
Mary又稱,此類詐騙損害找工作人士的利益,亦有損澳門政府及社會聲譽。呼籲國人要經合法中介公司覓職,不要走「後門」,才可避免受騙。
在澳工作近八年的Mary多少瞭解來澳工作程序。但為何仍上當?Mary則指,因被兩人告知不用去職業中介所找工作,「當然我亦知道有些申請是不經中介所,直接接觸老闆,且老闆已承諾請你並處理有關申請程序,這種狀況是存在。有時我們會相信,以為已同老闆直接溝通。當我們難以從中介所找到工作時,我們會相信這種『後門』;亦有些僱主會行『後門』,故部分人士會相信。」
她又指,中介公司不能協助找工作且中介費用在增加,「我兒子曾申請,其中一份工作薪金為八千五百元,但中介費由六千五百元升至二萬一千元,難以負擔,這就是為何有人情願相信這些走『後門』的方法。」
Jassy:唯有不斷宣傳 防止騙案
問及如何防範此類個案發生,Jassy亦坦言這好難,因不能阻止人士以旅客入境身份找工作,但可以教育菲律賓國人,以旅遊證件入境就只能做旅客應做的事——到處觀光,而非找工作。即使有人答應協助找工作亦不能給錢。另外,領事館亦進行宣傳教育,不單針對訪澳國人,若有在澳工作的親友亦須提醒,提醒整個菲社群「不要給錢」。
Jassy又表示,起碼有五個個案已受騙並報警,但騙案仍正持續發生,似乎警方未有太多行動。「應該有些被騙人員害怕報案,即使佢哋想報案。詐騙者曾講過:未知誰才會坐監?」
Mary亦希望,自己個案能有助澳門政府改進以適當的程序招聘外僱,以及跟進非法招聘,堵塞「後門」。她重申,合法招聘不單可保障外僱,亦有利政府規範輸入外僱。當局亦須監管中介人依法管理,確保中介公司的運作具透明度。
一直為本地外籍僱員提供服務的明愛迎雁軒服務主任陳詩茵表示,近日亦收到一宗涉及外籍人士懷疑遇到招聘詐騙求助個案。現時見到不少持旅遊證件入境澳門的人士想碰運氣、找工作,「但無窿路,唯靠朋友,或畀兩三千元,但需有警覺,而非確保一定找到工作。」外籍人士若直接來澳門想找工作,「始終有風險⋯⋯希望按照合法的途徑找工作。」
她又表示,中心人員亦會提醒到中心的外籍僱員留意這類情況,告知親友對有關個案須警覺,若遇個案必須報警。
警方:去年外籍人士在澳遭遇求職騙案共十三宗 最高金額為六萬元
治安警察局早前回覆查詢指,由去年一月八日至十二月二十五日,共接獲涉及外籍人士在澳遭遇求職騙案宗數共十三宗。對比二〇一九年的廿三宗減少了十宗。
警方又指,在接獲外籍人士的求職騙案個案中,行騙人士分別為印尼籍及菲律賓籍,均為外地僱員。行騙的常用手法包括透過朋友介紹、透過聊天群組認識或在街上遇見而認識的「同鄉」,利用受害人自身或欲為家人在澳尋找工作,向其聲稱可介紹工作,從而收取介紹費,期後便失去聯絡。
在去年一月八日至十二月二十五日的十三宗個案中,兩宗屬巨額詐騙,已交予司法警察局處理。其餘十一宗個案均由該局偵查警司處跟進處理:當中三宗個案截獲作案者;已完成偵查程序並移交檢察院的有兩宗;而另外九宗個案則仍在偵查程序中。
去年所有涉及外籍人士在本澳遭遇求職騙案的個案,涉及的總金額為235,500元,而個案中最高被騙金額是六萬一千元。
警方又指,在接獲外籍人士求職騙案的個案中,主要涉及的被害者分別為尼泊爾籍、印尼籍及菲律賓籍人士。該局持續不斷與其它執法部門作情報交流,以共同打擊各類詐騙犯罪,從而保障市民財產安全。
警方續指,當接到舉報後警方人員會對有關個案進行資料搜集、情報分析及前期部署,並適時作出跟進處理;亦會透過社交平台以及與外僱團體舉辦防騙講座宣傳防騙資訊提高外籍僱員防騙意識。在日常的社區警務中,不時走訪旅遊熱點及社區,向旅客及市民宣傳防罪滅罪訊息,提升防騙意識,並鼓勵舉報違法犯罪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