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於2019年11月末開隊接受經濟房屋申請,涉及三個地段合共3,017個單位,惟一直未有公佈經濟售價。社會一直有意見,包括議員批評當局遲遲不公佈呎價,認為應儘快公佈經屋售價讓申請者有所凖備。事隔三年多,房屋局終公佈,該三地段的經屋沿用「舊經屋法」做法,以實用面積計價,每平方米的平均售價約35,600澳門元(下同),即呎價約3,300元。
根據房屋局早前公佈的數據,2019年經屋申請獲接納家團總數為35,767,其中核心家團為18,029個、非核心家團為1,677個,而個人申請人則為16,061。
房屋局於今(30)晚8時許發稿指,該地段分別為新城A區B4、B9及B10地段。根據「舊經屋法」相關規定,該等地段的單位售價,「尤其須考慮能成為此類房屋的受惠人的購買力,樓宇的座落地點、建成年份,單位在樓宇總體結構內的朝向及位置、面積及類型。」
房屋局又提醒,據「舊經屋法」,此等單位在16年不可轉讓期屆滿後(自使用准照發出之日起計),倘取得人轉讓單位,須向房屋局繳付補價,補貼比率為60%至70%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