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促當局「實名制」打擊「黃牛」 政府:因應大型演出、活動推行不同售票和進場機制

近期奧林匹克體育館舉辦大型演唱會,吸引大量人潮。

直選議員羅彩燕質詢當局有何打擊「黃牛」措施,包括會否實行「實名制」等,要求當局利用科技手段與更新法規防範「黃牛」。經徵詢多部門意見後,消費者委員會回覆指,警方與消委會持續宣導票券防騙資訊並設聯絡機制打擊「黃牛」,而文化局與體育局等對應大型演出或體育項目,有不同售票與進場制度,包括文化局去年實行的「先登記、後抽籤、再購買」的實名購票制度等。

羅彩燕在其書面質詢指出,今年本澳舉辦大型演出近一千二百場,不乏「一票難求」的情況,其中與「黃牛黨」有關。他們搶票、翻倍倒賣票券,亦利用賣票詐騙,連「澳車北上」都有「黃牛」現象。故此,當局要利用科技手段與更新法規防範「黃牛」,例如推出「實名制」等。

她問到,因應「黃牛」及高價炒票氾濫,當局會否採用售票「實名制」措施?或有何票務管理計劃及打擊「黃牛」?當局有何方式宣導市民合法購票以杜絕虛假票務詐騙?

消費者委員會回覆質詢指,消委會致力保護消費者權益並與多部門保持緊密溝通、交換消費維權情報及合作。「對於各種與票務有關的不法行為,現時可透過相應法律的規定,例如第6/96/M號法律《妨害公共衛生及經濟之違法行為之法律制度》及相關刑法規定等進行執法及懲處。」

大型演出、活動推行不同售票和進場機制

至於在售票「實名制」方面,消委會表示,為防範門票以溢價轉售或用作任何商業用途,文化局和體育局針對不同性質的活動項目推行不同的售票和進場機制,以保障循正常途徑購票者的權益。例如,文化局於去年實行「先登記、後抽籤、再購買」的實名購票制度,對較熱門的藝文演出節目配合實名入場方式加強票務監管。另外,因應不同的藝文節慶和演出活動推行不同的售票方式,如遇特殊情況設有退票機制。

消委會又引述體育局指,因應部分大型體育活動推行相應的售票和進場安排,未來會持續完善和優化不同活動的票務措施。以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為例,自2020年起增加使用電子設備銷售門票服務及驗票,亦透過電子通行證及電子票務系統管理賽事期間各觀眾看台及集車區的人流進出。

消委會:消費者須審慎評估非正規系統購票風險

消委會又指,持續透過多渠道向消費者推動消費教育工作,宣傳關於網上消費的注意事項,提醒消費者網上與不知名人士交易的風險。「倘消費者循正規售票系統以外的渠道購票,除有個人信息洩露風險外,亦有可能會造成損失,例如無法取得門票或門票無法順利入場等。消費者須審慎評估風險,謹慎消費。」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則表示,治安警察局透過與酒店業聯絡機制,了解周邊治安及演唱會門票售賣情況,酒店保安部門一旦發現酒店範圍內有兜售門票的活動,會立即通知警方處理。當局亦派遣制服及便衣警員在表演當天於場地周邊巡查售票活動。

同時,司警局持續打擊現場或網上「黃牛」,通過線上線下方式收集情報,依法打擊以外掛程式搶票、電腦詐騙、干擾電腦系統等行為,若偵查並發現詐騙活動會依法打擊和處理。兩局亦多方面宣傳防騙資訊。

文化局:要求外來演出服務供應商優先聘用本澳居民

另外,羅彩燕又問到,外地團隊來澳演出多聘用外來人員擔任搭建或技術工作,直接跳過本澳經驗豐富製作單位。這些本地公司生意未完全恢復,更要與外來人員競爭。對此,當局有何鼓勵遏止措施以保障本地行業權益?

文化局回應指,「一直依法採購文化演出、製作等服務,並優先向本澳合資格供應商取得服務,以及要求服務供應商優先聘用本澳居民。」又指出,特區政府於去年建立文化及體育類項目計劃轉介機制,協助收集本澳文化和體育團體、企業或個人提交的項目計劃。

勞工事務局表示,會持續密切關注各行各業的發展動向,因應不同行業人員在就業上的需要,為業界開拓及推出更多類型的職業培訓課程和優化就業支援,全力協助本澳居民提升職業技能及投入就業市場,保障本澳居民就業權益。

警方就指,一直高度重視保障本澳居民的就業權益,與勞工事務局及其他權限部門開展各類聯合巡查行動,針對非法工作、過職、過界等違法違規行為予以嚴厲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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