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警察局今(18)日公佈一宗偷拍案件,在本月14日早上8點左右,該名男性疑犯涉嫌在輕軌車廂用手機偷拍女事主下半身,被當場截停並由站務人員協助報警。案件由治安警追查中,已移交檢察院偵查。被偷拍女事主是未滿12歲的未成年小學生,事發時沒有家長在場。
治安警表示,涉事疑犯姓陳,本澳居民,20多歲、男性,報稱為送貨員。在14日早上8點接獲女事主報案,在氹仔機場大馬路輕軌機場站被偷拍。事發當時女事主在乘坐輕軌上學路上,由另一位熱心市民告知女事主被偷拍,兩人當場截停疑犯, 隨即通知輕軌職員以及報警求助。
經警方查問,該名陳姓疑犯承認上述偷拍行為,警方在其手機發現過千張偷拍照片、2段偷拍影片,內容均為女性下半身及背影。其中有30多張照片是女事主的下半身。警方表示,尚在追查案件,在疑犯住所搜查電腦未查獲更多照片。疑犯涉嫌觸犯《刑法典》 191條 「不法之錄製品及照片」,案件已交由檢察院偵辦。
警方表示,陳姓疑犯未能交代從什麼時間開始偷拍犯案,以及過千張相片涉及多少受害人。上述相片均沒有拍攝受害人樣貌。問到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是否有其他加重處罰,警方則指,暫時只控以「不法之錄製品及照片」一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