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檢察長江志涉嫌收錢「拆案」今(16)日續審 ,該案的主審法官、中級法院院長唐曉峰及助審法官陳廣勝,先後質疑江志處理案件的方式及其職業操守,包括未經檢察長同意,曾臨時為吸毒案被告出庭作證。江志反駁指,不認為自己有錯,程序雖有問題,但動機卻無問題,「我覺得冇錯 只係打咗少少『擦邊球』」。
助理檢察長江志被控自2010年起在30宗刑事案件中涉嫌收錢「拆案」,以職務之便干預操控訴訟程序和刑事偵查結果,成功協助嫌犯/涉案人脫罪、減輕刑罰、達成和解或取回扣押物等。江志今日繼續自辯。
兩法官先後質疑江志處理案件的方式
江志:我地冇時間做咁多野
在一宗假冒品牌商品案中,江志沒有將扣押物銷毀。唐曉峰、陳廣勝先後質疑江志處理扣押物的方式。
江志反駁稱,扣押物被鑑定為假貨,而海關在兩年來,沒有帶有關人士前來宣誓,因此將案件歸檔。他不知道如何處理該件扣押物。如果移交海關,海關又會詢問該件扣押物的處理方式。他不想「拋個波比海關」,所以就將扣押物剪爛,再把裡面的部件歸還。
在另一宗加重盜竊罪中,唐曉峰問到為什麼江志沒有將案件定性清楚,就歸檔處理。
江志解釋,首先被告的家人已向商鋪賠償,「大家都不追究。」而且該宗加重盜竊罪涉及數額太少,所以沒有做到那麼清晰,並指檢察院有多宗案件需要處理,「我地冇時間做咁多野。」
「機器」是茶几、「收養投移」是幫人投資移民
江志在自辯時又稱「湘澳互惠基金認購紀錄」內的所有字眼,都與澳門湖南同鄉會(下稱同鄉會)或其湖南同鄉有關係。
唐曉峰詢問江志「湘澳互惠基金認購紀錄」中的特定字眼,以及該電子檔與澳門湖南同鄉會之關係。江志稱,「機器」一詞是指同鄉會內的一套茶几,因為放置在同鄉會內,所以就當是同鄉會的資產。
至於「收養投移」一詞,江志指出,一位有收養小孩的女士,想委託江志為她幫忙處理投資移民事項,並給了江志6萬元。不過,之後該位女士稱,貿促局內有人幫她處理,並花費15萬就處理完成,而江志亦將6萬元全數歸還。
陳廣勝問及,為什麼貿促局內有人有償幫助他人投資移民,江志卻不向廉署舉報?江志解釋,因為自己當時未完全清楚實際情況。
江志承認曾看其他檢察官卷宗
自辯指實情「不是起訴書那樣形容」
唐曉峰又問及,江志到底有沒有查閱同事的卷宗?江志承認,自己看過同事的卷宗,但實際情況「不是起訴書那樣形容。」
江志指出,自己管理部分檢察官。作為上司,他有權利去查閱,而且自己是徵得檢察官的同意才查看的。自己完全有權限去查詢檢察院的所有案件。
檢察官要專職且公務繁忙 江志卻答應做研究、出書
江志:之後Cut咗
陳廣勝問及,檢察官公務繁忙,而且法律要求檢察官要專職,為什麼江志仍會做研究、出書。他解釋,這是自己的興趣。
江志又解釋,自己曾經答應做新移民因嫁娶來澳的報告,在「湘澳互惠基金認購紀錄」中被記錄為「婚姻」,涉及2萬報酬。但之後因各種理由而沒有提交報告。
江志稱,「湘澳互惠基金認購紀錄」中所記錄的30萬,正是出版《賭場人和事》的版權稅,但因為公務繁忙,因此也沒有再寫,「之後Cut咗。」
江志稱,自己沒有申報上述金額,是認為自己「沒有必要跟檢察長講」,並非故意,也沒有想過私人債務也需要申報。
身為檢察官卻幫蔡秀英的「契仔」作證辯護
江志:我覺得冇錯 只係打咗少少「擦邊球」
唐曉峰質疑在第二被告商人蔡秀英的「契仔」劉海貴涉嫌吸毒案中,江志未經檢察長同意就臨時在蔡秀英的「契仔」案中代表檢察院出庭,其行為是否正確。
江志指出,自己是想用合法方式去幫助蔡秀英的「契仔」。因為他清楚懂得法律的人與不懂法律的人,在法庭的表現會相差甚遠。
他亦指出,自己沒有違法意圖,「我覺得冇錯,只係打咗少少擦邊球。」雖然自己出庭,在程序上是有問題,但在動機上卻沒有問題。
被問到對黃光飛的印象
江志:令我相信呢個世界上有人渣
助審法官蔡武彬問及江志對黃光飛的印象、以及與其食飯的次數時,江志回應自己是因一宗褪蝦籠案而認識黃光飛,當時對他沒有甚麼印象,與黃光飛食飯「不超過三次。」
江志指出,自己現在回看卷宗,感歎自己「光明正大」地幫他不少,但黃光飛卻在2020年舉報他,這令自己疑惑為何他要在多年後才舉報自己,也令他相信「呢個世界上有人渣。」
本案逢周一、三及五開庭,本周三(18日)早上10時繼續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