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自己都「唔滿意」兩起事故的通報 黃少澤反駁傳協對警方的批評 稱「與事實不符」感遺憾

日前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下稱傳協)批評警方近年與傳媒通報趨「簡單化」。

日前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下稱傳協)批評警方近年與傳媒通報趨「簡單化」,令「記者根本難以判斷事件的重要性和新聞價值,甚至有時更出現漏報的情況,被質疑有隱瞞之嫌。」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昨(6)表示,自己及治安警察局局長吳錦華都「唔滿意」近日兩起交通事故的通報,過程出現諸多問題。

他又強調自己擔任司長以來「非常坦誠」公開內部問題,「呢個非常非常清晰,無理由隱瞞任何事情」。對此,有傳媒團體「未經查詢就指警方刻意隱瞞,我感到比較遺憾。當然,(當局)絕對接受批評,但隨意指責我哋刻意隱瞞,是同事實不符。」

上月31日晚深夜一架私家車涉及兩次衝紅燈、在與一輛汽車和一輛巴士之間超車時發生碰撞,最後撞上葡京酒店外的綠色鐵欄和行人路上的花圃才停下。警方首次發給傳媒的短訊只講及「發生一宗涉及兩輛私家車與一輛巴士相撞之交通意外,無傷者送院」。翌日在傳媒追問下,警方再發短訊交代事故經過,指駕駛者通過酒精和藥物測試、嫌觸犯「危險駕駛道路上之車輛」等罪。其後,傳協發聲明批評警方將一起嚴重交通事故描寫成「輕微碰撞」,導致有關該事故的新聞報道消聲匿跡。

傳協又批評警方「甚至有時更出現漏報的情況,被質疑有隱瞞之嫌。」

另外,本周一上午九時許發生涉及一輛警車撞及一輛電單車的交通事故,惟警方在首次傳給傳媒的短訊完全沒有提及警車,只稱發生一宗涉及一輛私家車與一輛電單車相撞,有一名傷者送院,無人被困。然而,同日晚上十一時許,警方再傳短訊指事故涉及警車並稱對涉事的警員作出檢控,以及對其提起紀律程序。

保安當局昨舉行2023年上半年罪案統計及執法工作數據簡報會,黃少澤及吳錦華等主持該簡報會。會後,有媒體問及當局將如何細化、改善通報機制。

保安當局昨舉行2023年上半年罪案統計及執法工作數據簡報會,黃少澤(中)及治安警察局局長吳錦華(左1)等主持該簡報會

黃少澤在回應時稱,此兩起事故在訊息通報制度出現的問題,而治安警察局已承諾就通報機制出現的不足和瑕疵進行檢討。「坦白說,這兩件個案的通報是存在問題,我唔滿意,吳錦華局長都唔不滿意,因為通報過程出現諸多問題。」

黃少澤:嚴重突發事件訊息應「齊全、及時和準確」

若警方接報交通意外時,黃少澤稱與媒體的通報首先要有基本資料,即時間、地點、是否有傷者,傷勢如何以及涉及甚麼人。「如因未進行調查而未能掌握事發原因,都要講清楚有待調查,事後再補充。」

黃少澤又稱,針對突發事件尤為嚴重事故時,與傳媒通報的訊息應「齊全,及時和準確,尤其涉及會造成社會恐慌的情況,警方發佈訊息更應多加注意上述幾方面。」

他續稱,若屬嚴重事故,即有傷者;若涉及小童、長者、殘疾人、執法人員或又因執法車輛所造成的事故亦應視為嚴重,有關訊息內容必須更清晰。一旦涉嚴重事故,其第二階段通報也要及時,「就唔可以成日之後再進行通報」。同時,警方亦須儘快進行最後的調查結果通報。「這是毫無疑問,我要求係咁樣,治安警本身嘅要求都亦都係咁樣。」

黃少澤:警方在執行及內部通報上均現問題

至於此兩則通報,黃少澤稱警方在執行過程中出現問題,而警方內部通報機制和程序出現問題,「主管無及時向領導層匯報,領導層都唔知。」

他又稱,自己一向要求轄下各個部門,一旦有嚴重案件不能只發訊息,「應該打電話搵到局長、司長為止,要講清楚事情、跟進和訊息發報情況,一定要咁樣,但是次主管沒有執行,呢個係唔可以接受嘅。」

他續稱,自己已要求警方改善,若機制僅字面存在而沒有執行,「呢個係唔可以接受嘅。」

黃少澤又表示,已召集保安範疇轄所有部門進行改善通報機制,嚴重的個案對社會穩定、市民的知情權非常重要,「不可以第一次通報就了事⋯⋯第一次通報只係初步訊息,並非藉口;之後及時準確的訊息才是對社會應有的交待。」

他又指,訊息發放快之餘也要準確,若暫時未能掌握情況則不能隨便發放;若屬嚴重情況仍在調查中則應稍後公佈。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昨回應媒體提問。

強調自己「非常坦坦蕩蕩」黃少澤對傳協批評感到「比較遺憾」

黃少澤又主動提及有關葡京酒店門口撞車事故以及傳協的聲明。「我要補充少少,個別網媒(傳協)對此次尤其葡京門口撞車,說警方刻意隱瞞是與事實不符。大家都知道我自從擔任司長以來,非常強調主動警務、社區警務和公關警務,非常坦誠地公開內部問題,呢個非常非常清晰,無理由隱瞞任何事情,因此與事實完全不符。」

他又指,傳協無向警方查詢便作出指責是「無端的指責」。「我哋承認錯就是錯,有不足是不足,非常坦坦蕩蕩,對此,有網媒(傳協)未經查詢就指警方刻意隱瞞,我感到比較遺憾。」

記者批新聞官回應查詢慢 吳錦華:儘快回覆媒體的關注

吳錦華補充指,部門已作出檢討,致力提升訊息及時性。警方在收到訊息後會加強內容客觀的描述,儘可能完整表達訊息。在不影響案件偵查和相關法律前提下,警方的新聞官會儘快回覆媒體的相關關注。

有經常向警方查詢的前線記者表示,警方雖設有熱線及新聞官讓傳媒查詢,但警方的新聞官一般不會即時或即日以電話回應記者的查詢。若要查詢,記者必須先向警方傳相關問題,若翌日能收到書面回覆已算好快,事隔數日收到回覆亦不出奇,等到新聞變舊聞更是常事。

吳錦華又指,發佈訊息的速度及內容完整性之間需要平衡,這樣才能確保訊息的質量,警方會優化通報機制,「更好配合傳媒工作,滿足公眾知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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