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低內地買樓風險 消委會籲市民多查證以及了解法律規定

去年有本地居民投訴購買了橫琴灝怡財富中心發展項目但無法如期收樓。

近年本澳居民常爆內地置業中伏事件,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及消費者委員會(消委會)兩年前公佈本澳居民可利用消委會網上的「內地購房資訊」專區核查大灣區9市依法銷售的房產交易信息,認為這將可降低居民權益受損的風險。消委會今(12)表示,由於內地購房涉及兩地不同法律制度,有意在內地購房的居民應多查證以及了解法律規定,「事前除了要查詢房屋查封和抵押情況外,還必須要了解清楚欲購買的房屋之前是否已經登記設立居住權,降低置業風險。」

本澳居民想在內地買樓 消委會促先知內地「居住權」制度

消委會今日發稿指,本澳居民想在內地買樓應先知悉內地《民法典》設立居住權制度。根據該制度,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佔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設立居住權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居住權期限屆滿或居住權人死亡,居住權才會失效,須辦理註銷登記。

消委會又指,根據內地相關規定,房屋設立了居住權後可以正常出售,但一般情況下不得出租,居住權人在權利生效期間,享有佔有和使用房屋的權利,即使房屋產權發生轉移,居住權也不受影響。「換言之,在居住權的期限內,即使該房屋被轉售,新業主也不能要求享有居住權的人搬離。因居住權多出現於二手房買賣情況,因此,購買二手房時尤其須查詢核實房屋是否登記設立居住權。」

消委會:本澳居民須多了解查證

消委會又表示,本澳居民在內地購房時,「不僅要查詢房產權屬、司法查封、設立抵押等情況,還要查詢房屋是否登記有居住權。」澳門居民可到當地不動產登記中心等相關部門查詢有關資訊,購買前可以要求賣方提供無居住權的證明,如果欲購買的房屋設立了居住權,建議消費者在確認該房屋居住權註銷後再購買。

消委會又呼籲有意在內地置業居民事前多了解查證,亦可參閱消委會的「內地購房資訊」專頁了解更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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