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土地工務局完成東區-2詳細規劃諮詢總結報告並要求城市規劃委員會(下稱城規會)委員就對東區-2詳細規劃草案提出意見。城規會今(12)日舉行全體會議,有委員關注A區規劃中的「學校村」,認為當局應確保進駐「學校村」的各校應其教學特色與差異,而當局需辦校團體的意見。
東區-2詳細規劃預計在西側一帶設「學校村」,約可提供13,000個中小幼(含特殊教育)的非高等教育學額。
城規委員梁普宇在會議上發言指,A區「學校村」的內部硬件很需要各學校經營者直接參與設計。
他又表示,自己對日後「學校村」設計感憂慮。教育事業目的是教書育人,但若「學校村」內八間學校設計一律如「工廠」一般,經營方式亦趨同培育類似人才,則不夠完善,故望各間進駐學校各有其教學特色與差異方向,在教育上達致差異化,將「學校村」概念發揮最佳效果。
另一城規委員陳榮達指出,當局應考慮在「學校村」的概念下,預留一定用地給予現時本澳已開立的學校作為中轉或置換校區,解決其對原有校舍和設施改造升級問題。
他指出,現時澳門不少學校的校舍殘舊,但取地未果,當局應考慮預留部分土地以便有需要的學校升 級之用或讓青年團體作臨時用途,作為中轉地點。
工務局代表於會上回應稱,區內的土地無論是用作教育或商業用途,皆以提供日後區內約96,000人口所需要的配套設施。至於其他後續細部設計如空間租借等,要交由相關職能部門去細化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