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門航空的專營權臨近尾聲之際,特區政府今(9)日公佈《民航活動法》法律草案(下稱法案),擬透過發放牌照的方式逐步開放民航市場,批准設立多於一間以澳門為基地的航空公司。民航局局長潘華健指,法案是為滿足居民需求而設,並留意到各地民航市場發展,望能吸引不同航空公司來澳,開放航權可完善本澳的航運服務並推動航線更國際化。
潘華健稱,推行法案後新的發牌制度應可取代原有的公共事業特許制度,有信心法案可在年底澳門航空專營權完結前生效,不會構成矛盾。
澳門航空於1995年投入服務,獲25年專營權至2020年11月8日,因受疫情影響而獲許延期專營權到今年底結束。據公佈,澳航在2020年全年營運淨虧損錄得10.4億澳門元、2021年淨虧損7.71億澳門元、2022年淨虧損10.16億澳門元。特區政府在澳門航空各持有普通股及優先股約兩成股份。
據媒體報道,政府早前宣佈有意開放航空經營權後,有不少航空公司如亞洲航空,有意加入在澳設立總部經營,計劃拓展業務至大灣區及東南亞。
行政會舉行新聞發佈會公佈該法案。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現行規範本澳民航活動的法規生效至今已逾20年,特區政府重新制定本法案,可配合新的商業航空客運業務制度。
法案亦規範商業航空客運業務制度,要求從事商業航空客運業務者必須先獲發業務牌照、須在澳門設立股份有限公司並作為主要營業地,並且證明具備適當資格、技術能力及財力等,以保證可履行法定和牌照義務等,並由民航局負責監管、規範、管制及監察民航活動。
潘華健回應傳媒提問時稱,因現尚未推出法案,故未能收集本澳及外地有興趣或條件符合的航空公司資料,也未有任何申請。
至於發牌方式及民航市場經營方式等細節,潘華健則稱,這些需待法案送到立法會後與議員進一步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