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古清潔服務有限公司涉嫌沒有按照勞工法解僱多名外僱、同時亦被指剋扣這些外僱超時工作、年假及強假返工補償等案件昨(30)日開審。十名菲籍前員工出庭作證,案件下周二宣判。
去年7月數十名受聘於太古清潔的菲籍外僱到勞工局正式投訴其公司拖糧3個月;其後,這些員工先後在其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俗稱藍卡)被公司終止前的一日以微訊或口頭通知解僱,並同時收到多封警告信。部分外僱再向勞工局投訴公司沒有依法支付解僱賠償、超時工作等補償。
昨早上十點許起,一名勞工局督察以及十名菲籍先後出庭作證,而該公司只有實習律師代表。
負責調查有關投訴的勞工局督察表示,投訴外僱的「藍卡」在8月初被終止且全部都要過「冷河」,惟該公司給這些僱員的解僱信沒有無公司印章且亦未能提供確認解僱理由的文件,惟資方不太合作,只說自己的文件是事實,沒有提供其他文件確認。該公司有提及的解僱理由包括缺席、遲到或早退,但在比照員工工作地點的出勤表後發現與公司所稱事實不符。
該名督察又指,該公司在向該批外僱發解僱信同時發出一疊警告信,惟部分警告信有些有證人名但無公司印及日期。當中,有警告信過了法定期限才發出。有些外僱雖有過錯,但不至於被解僱。
太古前外僱:未入職已收警告信
有作證的外僱表示,在自己與其他同事向勞工局投訴前公司欠薪後 、去年7月底被解僱,
該名外僱表示,前公司即時叫自己及同事簽從未見過的警告信,其中有發出的日期是2021年3月的,但當時還未入職,自己入職時間是同年的6月。
亦有證人表示,自己的月薪6,656澳門元,但在前公司工作近一年,惟從未見糧單。自己所有的強制假日都如常返工,但沒有補償。
有外僱作證時表示,自己在去年8月9日被解僱,前公司是通過微信發解僱短訊。前公司沒有補償超時工作、假日及強制性假日返工亦沒有補償。
該名外僱又表示,自己受僱的工種應是雲石打磨,但未從事有關工作,相反前公司安排自己到娛樂場所洗碗以及到街市清潔。
檢察院代表在結案陳詞時主張控訴書所有內容全獲證實,包括未依法支付解僱賠償。在結案陳詞後,法官公佈案件下周二早上宣判。
太古前外僱:被解僱後 自己及前同事多月收入為零
有作證完的前太古僱員Mariel向傳媒表示,前公司所欠賠償由3,000元至8,000元不等,但由於財政問題不少涉案同事未能前來澳門。
她又希望法庭能為自己及前同事申張正義,而自己亦能獲得應有補償。前公司終止自己的藍卡後,對自己生活及經濟帶來「好多麻煩」及損失,但這些「成本」則未見計入補償。
Mariel又指,自被解僱後,自己及部分同事的收入為零。自己在過完「冷河」後,今年四月在澳找到工作。
另外,亦有2名內地僱員控訴該公司沒有依法安排休息時間,連續工作14-16小時。該案件亦於下周二早上宣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