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變協調中心表示,因應疫情變化,調整重點工作人群的檢測要求。教育、社會、文化、體育和懲教設施的工作人員檢測要求,由相應主管部門或特定指引訂定。而接待大量公眾的工作人員(每天超過 100 人)或有大量觀眾不戴口罩(唱歌、吹奏等)的表演人員(每場超過 100 人),每天第一次工作前進行1次快速抗原檢測。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或外國來澳或返澳的交通工具上工作人員,每天進行1次快速抗原檢測,直至來澳或返澳後 5 天。
其他行業或工種的人員均無須常規進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但所有涉及接待公眾的工作人員,應在出現發熱、乏力、肌肉酸痛等全身症狀,咽痛、咳嗽、鼻塞、流涕等呼吸道症狀時,若尚未經快速抗原或核酸檢測證實為新冠病毒感染,須進行新冠病毒快速抗原檢測,每天1至2次連續 2 天。
另外,取消全部涉及進口冷鏈或非冷鏈貨物的措施要求。
第三期快測供應計劃週五開始 每人可一次購買10份快測試劑
應變協調中心表示, 第3期「保障快速抗原自我檢測試劑供應澳門居民計劃」將於12月23日開始,配售期延長至14日,即由12月23日至明年1月5日,配售期間每人可購買一次共10份快速抗原自我檢測試劑,合共40澳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