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院今(14)日續審工務局兩名前局長賈利安、李燦烽及多名地產商人涉貪賄案。第四被告吳立勝的妻子潘暖荷及兒子吳驥年,今日亦以被告身份接受控辯雙方盤問。其中潘暖荷被控一項「黑社會罪」競合「犯罪集團罪」,兩項加重「清洗黑錢罪」。吳驥年則被控一項「黑社會罪」競合「犯罪集團罪」,一項「行賄罪」以及一項加重「清洗黑錢罪」。
控訴書指,吳驥年與另外兩名被告吳立勝及關偉霖透過無償贈予方式,給予李燦烽名門世家一個價值港幣2,020萬元的複式單位,作為李燦烽就任工務局局長後,協助「名門世家建築項目」後期審批及加快發出樓宇使用准照的回報。
吳驥年否認指控,並稱自己只是按「爸爸」吳立勝的決定去做,「我只負責簽名,做乜嘢唔知……佢唔講俾我知,問都係唔會知。」主任檢察官黎裕豪指出,李燦烽獲得名門世家單位,豁免了管理費、轉名費以及物業登記費,「無一個VIP係同時可以豁免呢三樣嘢,佢係唯一一個。」吳驥年回應稱︰「當時我爸爸有講係豁免」。另外,黎裕豪又質疑無入住就無需交管理費的說法不合邏輯,吳驥年沉默片刻後說︰「我都唔知點講……」。
黎再問︰「你依家豁免佢(李燦烽)唔使畀管理費、乜費物費,唔覺得係行賄咩?唔見畀其他人?」吳驥年沒有回應提問,並保持沉默一段長時間。盧官提醒吳驥年,不想回答就表示不答,並進入下一個問題,要有反應。歐安利後來問︰「有無邏輯3萬幾蚊(累計管理費)畀一個局長用嚟辦一啲事情?」吳驥年回應稱︰「無」。
吳立勝妻︰只負責簽文件 不過問生意
另外,案情顯示,吳立勝被指在「名門世家建築項目」行賄時任工務局局長賈利安(第十二被告),透過潘暖荷以超低價錢,售賣兩個不動產給賈利安的家族成員。潘暖荷否認指控,並稱兩個單位「係邊都唔知」,自己只是負責簽文件,所以很多事情都不知道,自己亦從不參與公司開會決策,因為吳立勝不喜歡講「生意經」,她便不過問生意上的事情。她又稱,吳立勝每年留澳時間不足三個月,「一萬蚊現金分享都攞唔到」,加上早年中風,故將買賣簽名交給她,總之佢一個電話打返嚟,叫我簽名就ok。」
黎裕豪今日再質疑為何吳立勝會在樓市低迷時賣樓不合邏輯,並指出同一時期吳已準備好動用兩億幾元入市「掃平貨」,黎問潘暖荷︰「你哋想掃平貨,反而被人掃平貨,唔覺奇怪?」又指其中一個「聖祿杞街」物業透過賈利安的妻子李惠清(第十三被告)出售,「(李惠清)仲係一個靚女去掃你平貨,你唔驚架咩?你唔驚係二奶、三奶掃平貨咩?」
吳立勝的代表律師歐安利隨即提出反對,認為上述問題與本案無關,質疑控方的提問方式好有問題,「真係好奇怪,第一唔知佢(李惠清)靚唔靚,靚唔靚亦好個人」。主審法官盧映霞則認為可先看檢察院問題,讓檢察院繼續發問。潘暖荷隨後回答︰「從來都無諗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