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一表控百罪」 周焯華:2013年起冇參與及分過任何賭底面收益

初級法院今(15)日繼續審理太陽城創辦人、前主席周焯華涉不法賭博案,經過數天庭審,庭上今日完成最後一名控方傳召的司警上庭,之後將傳召辯方證人上庭作供。面對連日來的指控,周焯華再度開腔回應指,2013年開始,自己沒有分過任何「賭底面」收益,沒有參與過任何賭底面活動;他質疑,為何只靠一個Excel報表就可指控他229項罪名,他又質疑司警用以比對核實賭底面的資料根本是來自同一源頭,所以「永遠都不會錯」。

去年,太陽城集團創辦人兼前主席周焯華被捕,太陽城集團經營的貴賓廳隨即全線關閉。(資料圖片)

「我們不是挑戰司警的報告,我們知道單是由太陽城做出來的,但無人可以說太陽城可以無出錯。」周焯華在今日庭審完結前發言指出,賭底面的佣金不是由他去訂定,2013年開始,自己沒有分過任何賭底面收益,沒有參與過任何賭底面活動,「如果我判斷『派貨』,有借貨,要確認開底面工,是做過 20、30單,但同(被指涉及賭底面的)4萬單差很遠,包括手機及電話(都無法顯示),沒有任何資金同我接觸過。」

按指控推算破全球記錄 周焯華:無法反映14年賭業深度調整

根據庭上展示的報告,指單單在2013年12月,就有2942筆賭底面資料, 轉碼數達399億港元,從中不法得益9億元。周焯華代表律師之一梁瀚民質疑,「功課總報表」中卻沒有2013年12月及2014年1月的記錄,如何證實金額?劉姓司警表示,可從「YTA單」以及手機資料印證到資料的真確,而轉碼數與宗數亦沒有直接關係。

周焯華指出,根據司警數據,「YTA」的來源,來自兩個地方,包括「YTA單」,即太陽城在CTM伺服器當中的Excel表格;另一個就是在「Rollsmary」當中的資料, 但事實上,兩份資料屬同一個源頭,只是「攞一粒數分開兩個報表」顯示,在這樣的情況下,兩者對比的資料永遠不會錯。

「是否真正有200多個(賭底面)地點、8000多億的轉碼,以及相應的殺數?」周焯華說,司警用手機「幾千條當中的十條八條」涉賭底面資訊,就當作「4萬幾條(賭底面)是對的」;而當「功課總報表」數字多於「YTA」,就當總表的數字是對的。而在其手機當中,實際上只有2018年至2019的數據;在2013至2017年的,司警只能以「Rollsmary 同Rollsmary」系統比對,即是「冇得比」。

他又指出,按照報告,如果將2013年1個月的收益數字乘以12個月,就會得出「破整個地球的記錄」的數字,但是,2014年6月澳門博彩業進入深度調整,(賭收)錄得24個月連跌,至2016年6月才有回升。2014下半年,全澳關閉了3份1的賭廳,生意差、殺數底。但根據庭上展示的2014年報表,則突破了2017、2018年最高峰的殺數及轉碼記錄,根本無法反映深度調整、以及「黃山事件」的影響,「我們無從考慮(報告的)真確性,攞唔到賭場比對,只是靠一個Excel報表就可指控 229項罪名。」

悅㭲庒都有得「營運」? 司警:不清楚確實地點

控訴書指,不法集團曾在全澳229個地方進行賭底面,有20多個在太陽城貴賓會,其餘200多個在其他賭廳及公司廳進行。梁瀚民問劉姓司警,有沒有去調查其他廳、公司廳?證人表示,調查工作後期,澳門賭廳已基本關閉,故無法確定地點。

案情顯示,不法集團曾在「銀河悅㭲庒」賭底面。律師問,這個地點沒有結業,為何不調查?是否在「悅㭲庒」(宴會廳)的角落都有貴賓廳從事賭底面?證人表示,「我們都不清楚是甚麼地方,不是一個賭廳。」他說,這些名字是根據太陽城的資料去標記,司警亦問過持牌博企,獲回獲「有些地方是有的,有些則沒有。」警方根據「功課總報表」的資料核對賭底面活動;對於為何該處「沒有賭廳但有賭局」?證人則回應「要問返佢哋」。

司警:「營運卡」流水帳仍在跟進

至於涉及賭底面的現金流向,證人表示「仍在調查中」,相信是透過太陽城內部的「營運卡」處理,而在第五被告張志堅的手機中找到200多條有關訊息,最早是2021年4月開始,包括有客戶存錢、取錢,司警核對手機的「完場數」是一致的,引證了輸錢後要打錢入卡;同時發現「主太營」及「太陽城中介一人」都有存錢入「營運卡」當中。

被問到「營運卡」戶主是張志堅,還有沒有其他人收到錢?證人稱「仍在追查」,但發現「太陽城中介一人」曾有入數。至於為何要入數?證人表示已過了偵查期,無法調查,但應該是2021年4月後才匯入的,「營運卡的流水帳我們會繼續跟進。」

律師問及如何追收賭底面債,有沒有現金流?證人表示,在對話監聽當中沒有顯示,但相信不會不斷滾存,一定有「食貨公司」提成再分,司警仍在跟進有關不法資金流向。

周:「中介一人存錢入營運卡」說法錯誤

周焯華在反駁中提及,不清楚營運卡交易,但知道太陽城貴賓會沒有帳號叫「太陽城中介一人」,所以「中介一人在貴賓廳中可以存錢入帳」的說法是錯誤的。

他續稱,在自己的手機裏面,曾有一個叫姚文聰的人向他發送「2.5份的營運賭底面的貨」轉給張志堅,幾份鐘後張志堅馬上回覆說「他不在太陽城的貴賓廳入面賭」。

對被指記錄了4萬多條賭底面資料,周焯華反駁,手機上沒有8年來、200多個非太陽城貴賓廳發生的賭底面資料,張志堅歷年來都只是向其發送過一條訊息,如果自己要確認是否接納不在太陽城進行的賭底面,但為何手機又沒有收到?

另外,證人表示,在第七被告、太陽城市場拓展部高級副總裁盧石峰家中發現有500萬元現金,盧是「小李組」股東,在張志堅與第六被告、遊澳集團行政總裁周振熙的對話中有提及「達哥退股500萬」,有跡象顯示,盧是協助有關人士取回退款的500萬,但仍在調查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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