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警展示Powerpoint解說太陽城賭底面 控方斥律師擾亂證人

初級法院今(9)日繼續審理太陽城集團創辦人、前主席周焯華涉不法賭博案,控方傳召一名司警刑事偵查員出庭作供。對證人展示Powerpoint作供,辯護律師李奕豪提出,證人不是在回答問題;主任檢察官黎裕豪隨即打斷並大聲回應,「幾時輪到你講嘢?你擾亂證人作證﹗」

麥姓司法警察局刑事偵查員在庭上展示Powerpoint檔案佔220多版,解說約2小時。他表示,關於案中的賭底面犯罪,司警查獲很多證據,整合了相關報告作出分析,過程中發現以周焯華為首的犯罪集團,在澳門利用太陽城賭廳進行不法賭博,太陽城多個部門參與其中,包括組織「食貨公司」,分攤「賭底面」風險。

在控辯雙方出現爭拗後,合議庭主席盧映霞表示,展示Powerpoint只是方便各方去看,她問證人是否在背書?證人表示沒有,只是以方便的方式作展示;黎裕豪表示,司警在第七被告、太陽城市場拓展部副總裁盧石峰處找到「營運流程」及報告,需要慢慢講清楚。

麥姓證人表示,周焯華以集團形式帶領太陽城市場部、資訊部等經營賭底面,「營運部」由第五被告張志堅帶領,是太陽城的隱藏、神秘部門,以「天貿」及「天象」進行掩飾,專門從事賭底面,他亦同太陽城合組食貨公司,如果收不到賭底面債,就會以賭客的內地項目作追討。

周被指持有「主太營」等30間食貨公司 辯方質疑沒文件證明

在太陽城電腦中搜獲的「新營運食貨分組」檔案當中,記載2014年至2021年曾參與的食貨公司,共有97間。證人表示,當中有30間由「主太營」或周焯華佔有股份,「主太營」是周焯華所持有,「自營」即是太陽城自家經營的食貨公司;「合營」則指合作經營,包括「博濠」、「新小李」、「燕新組」等,「街貨」代表非合作人士來的賭底面客。

證人展示2016年3月的一則電話記錄,周焯華一名秘書向周焯華表示,張志堅想約他討論「底面數」,訊息當中並寫明「太營」、「小李」、「黃組」等食貨公司的所佔比例,問周焯華「這樣安排好嗎?」其後周焯華代表律師梁永本問證人,有何文件證明「主太營」屬周焯華?周焯華最後在訊息當中又有沒有回應?證人表示,「我是老闆就不需要答,叫同事處理就得。」

而在證人展示的「營運ROLLING_ROLLSMARY」檔案中,記錄了2013年12月至2021年3月共有6.8萬筆涉賭底面的記錄,內容全部為「YTA單」,還記錄了「來貨戶口」、「日期」、「集團佔比」、「本金」、「轉碼」、「贏輸數」、「地區」等。證人在庭上舉例列出多宗賭底面情況,表示均能與周焯華的監聽對話、「功課總報表」檔案、及「營運ROLLING ROLLSMARY」表格當中得以核實。

梁永本質疑證據有出入,他問為何「功課總報表」其中一筆涉賭底面記錄的開賭時間,早於對話時間17分鐘? 是否「賭完先問幾多」?證人回應,文件是人手製作,不是電腦自動生成,不知為何會有這個時間的記錄,但能對應監聽的內容,相信是賭底面單。

證人又展示印有太陽城集團標誌的賭底面教學「甚麼是營運」的文件,並稱是由市場拓展部向員工解釋何謂賭底面,以「營運」作為暗語;證人表示,底賭面又稱「托底」或「枱底數」,即以槓桿式倍數與他人對賭。而在市場部的電腦中發現「營銷技巧報告文件夾」,有7個文件檔,包括太陽城的產品,例如「A數」、「營運」、「人民幣」、推廣「好E投」、「SCM」等,而在「營運」當中提到,「無論底貨或面貨,可增加股東跟太陽城另一方面合作渠道,亦可組織食貨公司,分享最大利潤。」

另外,證人展示帳房部的「營運資料表」檔案,指是用於教帳房部員工如何輸入營運數字及資料,當中輸入的每一條「YTA」都對應出一條「YS」,並要求「營運」要有「*」作標記。

證人表示,在周焯華辦公室發現很多證據,包括行政總裁及董事及財務部總裁每月匯報,當中存有與賭底面有關的內容;司警亦發現了周焯華的手抄筆記,並在太陽城於中土12樓的中央帳房找到其中2個涉及「開營運數通知」的電話。 

周焯華:內地資產與賭底面完全沒掛勾

面對證人多方面指控,周焯華在今日庭審完結前要求發言,他表示,「Rollex」與「Rollsmary」系統並非沒有關係,而是新舊系統交替;他又指出,「內地資產同所謂的賭底面數」完全沒掛勾,同普通賭債掛勾的說法才是成立的,「通過賭底面才可追收內地的資產」並非事實。

至於「主太營」為何同自己有關?周焯華表示「查閱卷宗後亦不清楚」。他又提到,某位客戶的單應該不涉及賭底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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