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
當局宣布,昨(5)日起,廣東省入境的澳門居民、外僱、持有逗留特別許可或特別逗留證的人士,5歲或以上人士若未曾接種新冠疫苗,並且未能出示澳門政府認可的不適合接種疫苗醫生評估證明書,這些人需要出示採樣日後24小時內的核檢陰性證明,已接種疫苗人士需出示採樣日後48小時內核檢陰性證明,當中措施不包括訪澳旅客。
至於為何新措施不包括旅客在內,當局稱,是從風險上評估澳門居民和外僱長期在澳生活,與澳門居民接觸密切程度更高,而旅客與澳門居民接觸程度相對風險低。
當局稱,這不會是短期措施,考量原因是一部分經常往返珠澳人士未打針,不利珠澳兩地整體防疫。
這個措施反映了澳門的幾個現況與問題,總結來說,就是當局斬腳趾避沙蟲,思考實行政策愈黔驢技窮。
1. 追回這次源頭,是因為1名66歲女居民在珠海被驗出新冠陽性,被珠澳兩地列為輸入性個案,而這位患者無打針亦無症狀,因此引起今次零星個案,同時推出這個政策,然而這個案像打了當局一巴掌,令不少人重新思考,無打針又無症狀,若沒去驗核檢,個案又是否被發現?若患者無症狀,又是否有表徵的感冒還要更輕微?那麼這個核檢與病毒的關係是甚麼?問及是否谷針又不承認,但整個政策完全處於荒謬矛盾之極。(我與朋友笑說,若我穿越到10年前,把無症狀新冠陽性告訴醫生,恐怕醫生會懷疑我騙假紙把我掃地出門)
2. 這個患者是否水客無從得知,若真是水客問題,當局解決的力度與成效是否不力,有問題的是水客問題,而不是針對無打針的人的過錯,水客與澳門經濟又息息相關,更突顯澳門無力解決經濟現在存在問題的智慧。
3. 這個措施其中一點,是不包括訪澳旅客,當局是因為旅客與澳門居民接觸風險力,這完全反映赤裸裸的歧視,澳門地小,現時不少內地旅客除了到路氹,還喜歡尋覓澳門社區吃喝玩樂,不知衛生當局是把旅遊局多年的工作放置於甚麼位置,為甚麼會認為旅客與澳門居民接觸程度少?
當局是否判斷病毒是具地域性的特點,喜歡彈出彈入?不會因公染疫的病毒;不因旅客接觸的病毒?
綜上所述,這個政策是澳門當局帶頭歧視澳門人,間接帶出澳門人不存在價值,並承認內地客為皇的道理,這些荒謬至極的政策措施,相信之後會層出不窮。
(來論照登,僅代表來稿人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