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太陽城代持內地公司收賭債? 周焯華助手:不知公司業務按他人吩咐

初級法院今(3)日繼續審理太陽城集團創辦人、前主席周焯華涉不法賭博案,其中傳召平日為周焯華處理家頭細務的兩名「助手」作供,案情指,為隱藏涉賭底面集團收回相關賭債,多名太陽城員工在內地成為多間公司的法定代表。兩名證人作供時表示,是第九被告、太陽城資產管理部主管張寧寧叫他們在內地「代持」公司的,不知道公司業務。

太陽城匯率諮詢部員工出庭作供

案情指,為收回不法經營賭博集團的利益,周焯華涉透過多間公司簽署合同,將涉及賭底面的賭債佯裝為資產管理、投資項目,融資等商業活動,隱藏及掩飾不法經營賭博集團透過參與賭客發展項目的名義收回相關賭債。為隱瞞收賭債行為,張寧寧(已被溫州法院判監七年)在內地以不同人士的名義開設多間公司,安排太陽城集團員工(包括陳姓及冼姓員工)等人,分別擔任相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今日庭上傳召其中兩名太陽城員工作供,當中,控方展示文件,指陳姓員工為國科南方科技(深圳)、深圳伊嘉匯鞋業、深圳阿拉斯科技、珠海浩瀚信息諮詢有限公司等多間公司的法定代表,最後一間公司的監事為案中第五被告(被被賭底面公司負責人)張志堅,而陳姓員工大部份由2017年起「代持」相關公司。

陳錦章表示,文件是張寧寧叫他簽署的,原因是他在公司資歷較長,但他只是幫手簽名、「代持」這些公司,不知道公司業務。被控方問及知否這些公司用作收購其他內地公司?證人表示不知道。

主任檢察官黎裕豪問,「有冇諗過周焯華會害你?」。陳錦章回答,「從沒想過有問題。」黎裕豪追問,為何月薪會比較高?證人回答,人工高是近年的事,自己在2019年8月才收10萬一個月,而平日的工作包括照顧周焯華家人、接周焯華開工、收工、做運動、買早餐。

控方形容第二被告「陰公」 證人:唔清楚

黎裕豪說,「(第二被告、太陽城市場策劃部總監)司徒志豪人工肯定少過你,『陰公』。」、「人哋得3萬幾。」、「辛苦過你好多。」陳錦章表示不清楚,但自己每日上班十多個小時,由周焯華起床至睡覺的時間都要上班。

其後由周焯華代表律師之一梁瀚民發問,證人表示,12年前開始幫周焯華工作,「跟他出入,可說是貼身助理。」由於周焯華以往沒有秘書,所以要幫他處理訂枱吃飯等「濕碎嘢」,自己不認識賭廳的事,知道自己是做內地有關公司的法人,但沒有想過會有不妥當的行為,「做法人正常去簽文件,要去開戶、又有公證員,沒質疑過有問題。」證人強調,是由張寧寧叫他去做法定代表的,周焯華沒向他提過有關事宜。

證人認兩年半冇放假 法官對答引全場發笑

證人表示,除非周焯華去了外地,否則一星期七日都要上班,每日工作超過 14小時。梁瀚民問證人,是否已有兩年半沒有放假?證人答是。梁瀚民向合議庭表示,證人同樣視作行為證人,合議庭主席盧映霞稱,「但不知道勞工局會處理這些問題(勞工法)。」此對答引來全場笑聲。

另一名周焯華「助手」,同樣受聘太陽城的冼健成表示,是張寧寧叫他「幫手代持」國科、華仁信息等內地公司,知道自己是公司法人。黎裕豪問「點解咁著數?」證人回答,當時張向他表示「未有其他同事代持,叫我代持住,我哋做左咁耐……當有內地同事返工,就會轉名。」

證人:周熱心公益與同事有商有量

在梁瀚民發問下,冼健成表示,2011年開始幫周焯華生做事,例如「買嘢食」、執屋、裝修等,處理生活細節,每日工作至少 10小時。

證人表示,周焯華熱心參與公益事務,例如探訪老人院、參加百萬行、賽車等,亦有自發到國內捐款,亦不會同其他公司比較,「周生很好人,與同事有商有量。」「絕對不會覺得他很差,我都很自由,老闆不會管我其他時間,他很關心員工,很關心我……對我整家人都很好。」

匯率部員工:內地客想賭博由客戶自行協調

另外,庭上傳召兩名太陽城匯率諮詢部員工作供,控方問到,倘有內地客人將內地銀行戶口的錢轉到太陽城戶口賭博,如何操作?兩名員工先後作答表示,每日會查看公司內部有關匯率的電郵,如有內地客人(甲)致電要求賭博,就會找上司提供的十多個太陽城客戶名單(乙)作隨機致電,問持有足夠資金的乙方能否向甲方按匯率(人民幣兌港幣)提供轉帳,如果雙方都同意,當收到乙已收款(內地銀行帳戶)的通知後,帳房就會在太陽城的戶口之間轉帳,雙方都持有太陽城的戶口。

被控方問到是否知悉地下錢莊?證人表示不知道;梁瀚民問,太陽城在當中有沒有收益?證人表示,應該沒有收益,只是客戶雙方自行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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