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般性通過修改公務員通則法案 當局︰將來人員調動 工作需要大於個人意願

立法會一般性通過《修改〈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及相關法規》法案。法案主要涉及修改公務員調動制度,公務員轉職的相關規定,以及臨時定期委任制度,同時亦建議完善人事管理的相關規定。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政府現時嚴格控制人員額度,現有公務員約3.45萬多人,但各部門之間出現工作分配不均的情況,且不屬個別現象。他指出,現時調動人員須要公務員、調出的部門、接收的部門三方同意才能達成,故執行上存在困難,成功案例少,今次修法旨在解決上述問題。

張永春表示,未來調任人員可由公務員或部門提出,最終會視乎整體公共部門工作需要,由監督實體作決定,調動同範疇部門屬相關司長權限,跨司調動則屬行政長官權限。至於會否設電子平台,讓想調任的工作人員表達意願,張永春稱曾探討可行性,但涉及個人私穩、平台操作及權限等,暫時仍未具條件。

多名議員希望政府清晰公務員橫向流動流程,是否原部門或用人部門同意便可調任,有關做法會否侵犯公務人員權利?張永春回應稱,未來調任需聽取當事人的意願,但不具約束性。「你唔係邊個部門的人,而係特區政府的人」,他認為公務員是考入特區政府,而非某個部門, 需清晰有關概念,是次修法是將不同部門視為一個整體去考慮人力資源的分配問題。

有議員亦關注是次修法有否聽取公務員意見,行政公職局局長高炳坤表示,在疫情期間組織逾 20個公務人員團體舉行網上意見收集會議,討論交流是次修法目的,尤其針對解釋調動目的、解決職程、不同合同和編制等問題。

另外,亦有多名議員關注公務員派到深合區工作的福利保障。張永春表示,是次修法擴大臨時定期委任的適用範圍,是為配合橫琴深合區建設,若由澳門派駐人員赴橫琴工作,薪酬由特區政府訂定及支付,又提到未來亦希望可適用公務員赴大灣區以及內地其他地方,短期或長期實習交流。他又稱,目前約有 30名公務員在橫琴,日後不會派駐太多,深合區執委會希望加大比例招聘,相信對澳門居民或其他有意去當地發展的人士是機會。

廣告:支持獨立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