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警局表示,司警人員於昨(13)拘一名31歲本澳男子,涉嫌姦淫兩名十多歲、未成年男學生。司警人員仍在調查有否涉及其他受害人,並已將事件通知有關部門跟進。
司警局發言人凌錦倫在今日新聞發佈會上表示,經調查發現嫌犯三年前已在社交媒體以「女性身份及頭像註冊帳戶,專門物色本澳的男性用戶聊天。在聊天期間,嫌犯會向對方訛稱女性,並以金錢報酬方式,利誘對方到酒店發生性行為。」嫌犯沒有相關犯罪前科,至於是涉及其他罪行則仍在調查中。
凌錦倫指出,兩名被害人十多歲,均為學生。據調查,嫌犯與兩名被害人在社交媒體相識約一個月,不知嫌犯為男性,但知道嫌犯相約其到酒店的目的。其中一名受害人稱嫌犯承諾「畀數千元」作報酬,但無收到;而另一名受害人則稱沒有金錢報酬。
據案情,於8月24日一名本澳男子帶同其未成年兒子報案,報稱兒子遭受到性侵犯。經調查,發現該名被害人於8月22日下午約三時獨自一人去中區 一間酒店房間外。在被害人背對房門等人時,一名男子出現,即本案中的嫌犯。嫌犯開門從後用一大毛巾蓋住男生頭部並帶入房間,約十分鐘後被害人獨自離開房間。在發生性行為期間,該名被害人被嫌犯弄傷下體。被害人回家後即告知父親事件,由父親報案揭發案件。
調查期間,司警人員發現另一男生,即案中第二名被害人,亦於同日下午約五時來到同一房間外。嫌犯用同樣方法帶男生入房,約二十分鐘後,該名被害人離開房間。
凌錦倫又稱, 於昨傍晚約六時,嫌犯經關閘入口後被截獲。經調查,嫌犯承認作案,供稱自己在清楚兩名被害人仍未成年情況下,誘騙他們發生性行為,惟兩名受害人一直不知道其為男性。
凌錦倫又表示,司警局將控嫌犯姦淫未成年人、與未成年人進行性交易及普通傷害身體完整性罪,案件將移交檢察院偵辦。同時,司警局已向司警關注少年組及教青局通報該案件。他又提醒市民網上交友必須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