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城集團創辦人、前主席周焯華涉建立犯罪集團、不法經營賭博、詐騙及清洗黑錢案件今(19)日下午在初級法院開審,周焯華在庭上多次否認經營賭底面公司,並強調沒有參與賭底面。至於庭上展示有關監聽記錄及手機應用程式對話筆錄,周焯華強調自己是研究信貸風險,並向控方反問「自己在哪裡得到利益?」;而電話投注等業務均在菲律賓境內開展,並沒有違反當地法律。
案件共有21名被告,今日在11名被告缺席下開庭審理。與上次不同的是,周焯華今次出庭有戴上防疫面罩,他亦選擇回答問題。
被指控指揮賭底面公司案件部份,庭上展示多份文件,包括2015年7月的一則電話監聽記錄,內容約為「有人於MGM太陽城輸光後加彩300萬」,周回覆「主太營一份」、「主太營7成、太營3成」; 庭上其後亦列出新濠天地太陽城貴賓廳疑涉「賭底面」的資料,顯示周回應「食半份」、「食一份」。主任檢察官黎裕豪問周焯華是否承認與賭底面有關。
周焯華多次否認參與賭底面,指有關回覆是出於信貸監管,確認戶口不存在有「Marker」(貴賓廳裏借籌碼賭)、信貸過期。他稱,與賭底面的人士沒有資金上的接觸。
「如果說我指示底面公司,四萬條(訊息)當中我只處理了幾十條,不合邏輯。」周焯華說,控訴書只列出數十條有關信息對他作檢控,而他亦曾認為欠債客人有風險,而回覆「唔畀佢食」,但控方卻沒有輯錄出來。
周反問控方,自己與底面公司有沒有交接?自己又在哪裡得到利益?「我研究信貸,要知有沒有『拖底』、『幾多錢』…..做信貸包括要知『連底連面幾多』,如果面1000萬、底3億,風險就是 3.1億。」
周:曾勸人不要開底面公司
控方:大把資料佐證
另外,被控方問到一位名叫徐小寶的人,曾希望與周焯華合作開底面公司,庭上展示的資料中,周回應「其實去年一整年,枱底公司都沒賺到錢。」周焯華庭上解釋,其意思是「我勸他不要做底面公司」。他又指出,司警指他只處理大額的交易,但都不可能是「幾萬份之幾十」。
黎裕豪則指出,「我大把資料,顯示你分配每間公司你食幾多份。」、「你領導,不需要每一單都由你做。」
周表示,相關人士沒有任何銀行過數,他們之間亦沒有商量,「十年來我只是坐寫字樓,沒有一個Agent同我長期聯絡,我手機有十八年的數據,對話通話,我沒參與底面利益。」
另外,有媒體披露案情時指出, 有部分賭底面的客人會因賭輸錢而選擇以內地的發展項目償還,為收回不法利益,有人疑利用香港及深圳的公司,以正常商業活動隱藏及掩飾,從而收回賭債;涉案集團從事電投及網投的不法活動,將非法收益透過地下錢莊轉入太陽城貴賓會,相關款項至少近37億港元。
周焯華:不從事澳門法律不容許的生意
對於經營電話投注和網上投注等業務方面,周焯華表示,2003年(非典型肺炎流行期間),澳門可以電話投注,至2014、15年停止,故就將電投業務轉移到菲律賓,在當地是合法,但他否認經營網上投注。而2019年,博監局出台指引後已將電投業務轉手,他稱,不會從事澳門法律不容許的生意,亦沒有太陽城員工在內地從事賭博宣傳活動。
在以「漢飛項目」頂賭債一事上,周焯華表示,漢飛老闆周擁軍(案中第21被告)並無欠太陽城賭債,自己則融資了十多億在漢飛項目,他形容自己是「白武士」,協助對方償還欠其他人的債務,自身開設的融資公司在香港有金融牌照,「無人會咁戇居攞十幾億出來開一間收數公司」、「大家同我講唔該、多謝。」
「(我在)全球28個國家、地區開了14年檔,沒有犯過刑事案。」周焯華回答問題時提到,太陽城貴賓廳生意很好,毋須從事賭底面。他相信「可能是張志堅」營運賭底面公司;他又指出,有澳門人十年來「擠牙膏式」向他還債,「大家仲係朋友都算係咁。」
另外,周焯華代表律師梁永本開庭前,要求將部份電話監聽記錄視作無效,他認為案中要查明周焯華有沒有親自指示太陽城進行賭底面,而不是只靠電腦伺服器的資料作證,同時要查明案中有沒有存在詐騙、以高佣方式吸引賭客、有沒有實際現金交收以及作賭底面的具體行為。他又指出,網上投注在菲律賓沒有違法;案件明(20)日下午2時45分繼續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