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在今(22)日舉行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下稱,澳區國安法)公開諮詢新聞發佈會上,多次提醒要以香港為「例子」,勿重蹈其於2019年的情況,須由中央出手制定《國安法》。而自「港區國安法」生效後,對香港社會的穩定起了重要保障作用。至於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選擇離開香港的的人一定是「身有屎」。
黃少澤:以港為「例子」唔好等事件發生才去立法
黃少澤在新聞發佈會上多次強調國家安全是經濟發展及社會穩定的前提,現時的「國安法」需要與時俱進,以適應新時代維護國家總體安全的需要和客觀要求。
他又多次稱,澳門要以香港為鑑,「唔好等事件發生才去立法,香港就是例子,香港發生很多問題先由中央立法,不希望澳門重踏香港2019嘅情況。」
「澳區國安法」生效後或如港般出現「逃難潮」
黃少澤:啲人走係身有屎
有記者問及「澳區國安法」諮詢文本內容無法讓市民判斷出甚麼行為構成犯罪,會否令本澳像香港在國安法生效後一樣出現有居民需到外地申請政治庇護,黃少澤表示,部分香港人之所以會選擇離開香港正是因為他們覺得自己有問題,做了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啲人走係身有屎,做咗一啲危害國家安全有關行為,或者直情就係犯咗罪。」
他又指出,港區國安法的出台背景正是針對香港2019年時的亂局,整個過程亦反映危害國家安全的各種犯罪形態,以及相關犯罪的執法和司法的需求。
何謂非暴力犯罪?
黃少澤:危險國家安全不一定用暴力的行為
有記者追問到,是次修法對非暴力犯罪的定義時,黃少澤表示,危險國家安全不一定用暴力的行為,可能用其他非法手段,如圍堵立法會,導致無法正常運作。
他又舉例,在西班牙,不讓政府部門運作,即可構成犯罪。而這些罪行在其他國家不斷出現,亦隨時可能在澳門發生,澳門應不斷履行憲制責任和不斷完善國安法。
黃少澤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是一國兩制的最高原則和最基本的要求,也要使本澳維護國安的水平,與國家和香港履行同等的標準,維護國家安全是澳門特區的憲制責任。
而被問到修改澳區國安法會否影響外資投資的意願,會否令澳門有更大的改變時,黃少澤不認同修法工作會令外資望而卻步,並指,沒有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就沒有經濟發展。香港19年修例風波期間一系列的亂局,對經濟及民生影響深遠。自港區國安法生效後,該法對香港起了穩定、重要的保障作用,有穩定,才有經濟及民生,有澳門的安全、穩定,乃至國家安全,才是澳門經濟不停向前發展的重要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