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家村十棵古樹揭《文遺法》漏洞 政府何時修法? 蘇嘉豪:文化局未回應到爭議核心

立法會第三常設小組會早前就新澳門學社為修改《文遺法》提交的請願發表報告書。新澳門學社副理事長蘇嘉豪表示,對古樹「責無旁貸」的文化局就今次爭議作出的詳細解釋仍未回應到爭議的核心,當涉及古樹管理問題時,文法局所擔任的角色。相關爭議亦揭起《文遺法》掩蓋將近十年的法律漏洞,推進本地古樹名木保護議題,並認為立法會發現法律存問題就有責任推動修法。

蘇嘉豪表示,報告書上沒有明確寫出《文遺法》對於古樹保育方面存有明顯漏洞,但存有法律漏洞是「不言而喻」。他認為文化局的回應「官僚」,作出「詳細及有完整說法」的書面回覆仍未回應到爭議的核心,未有詳細說明有部門意圖去移植移除古樹時,文化局在現時《文遺法》規定下所擔任的角色。他又認為,當局在法律上無列明可作出有約束力意見,就抱著「能夠少一個責任就少一個」的態度直到有其他部門向當局諮詢,才作出意見。

卓家村菜園路十棵古樹(資料圖片)

蘇嘉豪提出,卓家村菜園路十棵古樹所引起的爭議,成為揭起《文遺法》掩蓋將近十年法律漏洞的契機,亦為本地古樹名木保護議題作一個推進作用。但以立法會及文化局對今次事件的取態,認為政府似乎停在「有問題,但唔解決住、無時間排唔到上議程」即可。立法會早前提出,為免某些議題錯過「政治時機」而提出要延長半個月會期。學社在4月就菜園路古樹事件向立法會請願書後,立法會花近4個月才完成審議,顯然在不同的社會爭議事件上,未能顯示立法會有真正把握「政治時機」。

蘇嘉豪認為,立法會有很大的空間可以推動政府,古樹保護事件雖有一定程度推進立法會去完成不在日程上的議題,但在跟進市民關注的社會議題上反應仍很慢。他又指出,既然委員會一致同意在將來《文遺法》修法就古樹保育作出的考量以更加徹底去保護古樹,就必然有責任推動政府修改法律,「明明發現到好多問題」但只為日後政府修法時提出建議考慮,「(委員會)唔係話做完個報告書,應付完個請願」就算完結事情。

問題已被找出 政府何時起步?

被問及學社對於是次事件的下一步做法,蘇嘉豪指出請願程序雖然已完成,但學社會將事件定性為「未完的事件」。他表示,文化局至低限度要回應就此事件對修改《文遺法》的意願及時間安排,即使菜園路十棵古樹可「原封不動」,不代表全澳六百多棵及潛在古樹的危險已解除。

他又提出,本澳過往因移植移除古樹引起的爭議極少,即使曾移植過古樹後所引起的爭議大多圍繞樹木移植後生長態轉差,莫講移除,都於移植古樹的爭論仍有待相榷,故要「再畀少少時間」觀察政府是否就此停在原步。

蘇嘉豪指出,古樹名木在2013年《文遺法》立法時並非受關注及重視的部分,雖然當時對古樹名木的法律性質以及古樹名木在《文遺法》中的定位曾有爭論,亦曾有意見指應另立「自然遺產保護法」,惟政府最終無接納相關意見,而將針對古樹的法例被編排到最後的章節—「最後及過渡規定」。對於古樹名木的保障需要作一個什麼考量的過渡及過渡的須時,政府對此仍未有作出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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