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賭牌將於今年底到期,只剩下五個多月時間。行政長官今(27)日頒佈批示,設立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批給公開競投委員會(下稱委員會),負責執行新一輪博彩經營批給公開競投的工作,成員包括三名司長;另外,行政會完成討論《博彩委員會》行政法規草案。
今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第135/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設立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批給公開競投委員會,成員包括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行政會秘書長許麗芳、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局長戴建業、旅遊局局長文綺華、博彩監察協調局局長何浩瀚、司法警察局局長薛仲明以及土地工務局局長黎永亮。根據行政長官批示,競投委員會將在首次舉行的會議中選出主席及秘書,博彩監察協調局向競投委員會提供運作所需的行政、財政、技術及後勤支援。該行政長官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按照第26/2001號行政法規《規範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批給的公開競投、批給合同,以及參與競投公司和承批公司的適當資格及財力要件》第44條的規定,競投委員會有權限對於公開競投及訂立批給合同的一切事宜進行分析及作出決定,但有關博彩經營的臨時或確定判給以及法律規定由其他實體負責的行為除外。
另外,競投委員會成員出缺或因故不能視事時,由行政長官批示指定的人士替補;競投委員會運作所需的負擔,由博彩監察協調局的預算承擔。
21年前競投委員會官員只有一司一局
相對21年前的216/2001行政長官批示,當時競投委員會的官員,只有一名司長及一名局長,即經濟財政司司長及博彩監察暨協調局局長。至於另外的成員,包括當時的國際法事務辦公室主任、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顧問、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執行委員、旅遊局副局長、金融管理局研究暨統計辦公室總監、土地工務運輸局法律廳廳長;與當時委員會組成相比較,今次三名司長擔任成員的安排,可見政府相當重視新一輪賭牌公開競投的工作。
博彩委員會訂定新職能
另外,行政會完成討論《博彩委員會》行政法規草案。
鑑於第7/2022號法律《修改第16/2001號法律〈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訂定博彩委員會的各項新職能,為使委員會將來更有效研究制定博彩業政策,以及協助行政長官依法監管澳門特區的博彩業,特區政府重新訂定博彩委員會的組織及運作,並廢止現時設立委員會的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法規的主要內容包括:一、委員會的職責包括研究博彩業的發展,以及協助制定政策;協助訂定規管博彩業的規範及指引;在制定監管博彩業的發展及運作的措施方面提出建議;就依法須聽取委員會意見的其他事宜發表意見。
二、委員會由經濟財政司司長擔任主席,成員包括行政長官辦公室、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保安司司長辦公室、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和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的代表各一名,以及博彩監察協調局局長。
三、委員會採用全體會議的形式運作,每年至少舉行兩次平常會議,且須在過半數委員會成員出席的情況下,方可運作。
四、博彩監察協調局負責向委員會提供行政及技術支援,並承擔委員會在運作上所產生的財政負擔;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