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禁止狗主在「相對靜止」期間落街放狗便溺,不少狗主擔心犬隻短期內無法改變生活習慣,會因此出現中尿毒或腸胃病,甚至會抑鬱自殘,有記者在今日疫情記招上問及,若犬隻出現上述情況,狗主是否涉嫌虐待動物,造成這些問題的到底是狗主還是推出禁令的政府違反動保法?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回應,狗主不會因而觸犯法律,又認為此舉不會違反動保法,政府推出的措施是按傳染病防治法,以及按傳染病防治法的要求及條件,透過行政長官批示而執行,傳染病防治法的位階在此情況是高於其他法律,故他對措施、批示合法性有充足信心。
張永春表示,在實行防疫措施的過程中,對人與寵物都帶來不同程度的不便,精神、生活都會受到困擾,這是必然的。故此特區政府在抗疫過程中,不會隨便採取強制性的措施,一切措施均需在謹慎評估後才實行。
張永春希望狗主在家抗疫期間能訓練狗隻養成在家中大小便的習慣,「不過我哋都知道訓練隻狗唔係咁易,尤其啲年歲大的狗,唔係一時半刻可以改變到」,但現時澳門正實行特別措施,好難「呢方面又開一個窿,個邊又有個缺口」,這樣會導致措施難以有效執行。
他稱,倘若狗隻真的無法養成改變習慣,影響生命安全及健康,狗主可聯絡市政署的暫托服務「呢個服務嘅推出,唔係有人所講既轉移視線」。自新冠肺炎疫情爆發兩年多以來,市政署市政狗房一直有對因醫治或被隔離而未能照顧寵物的居民提供寵物暫托和醫療輔助服務,推出有關服務是希望能幫助狗主及寵物。
張︰警方執法不存在濫權
另有記者問及,狗主落街放狗便溺速去速回,對疫情造成的風險應該不會比市民外出購物要高,為何政府堅持不允許寵物外出便溺?張永春稱,理解寵物主人的關心,但強調警方是嚴格按照行政長官批示的規定,是按傳染病防治法的要求來執行,「不存在任何所謂濫權情況」。
他又提到,若要實行網格化管控措施,是每一戶在指定時段只有一人可外出,不存在可帶寵物外出的安排,強調現時環境及疫情是無必要,故不會推行此措施,但是在預案中,呼籲寵物主人忍耐一下,希望「相對靜止」階段可盡快結束,可以到相對有限度放鬆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