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違「口罩令」案判囚五個月 罰款一萬可緩刑兩年

警察總局警務聯絡及公共關係處處長張健欣表示,初級法院今(13)日以簡易訴訟程序審理一宗涉嫌違反防疫措施的案件,1名本澳居民被判罪成,判處 5個月徒刑,緩刑2年,條件是需 1個月內向特區政府支付 1萬澳門元。

案情指,警方於2022年7月12日約19時10分巡經澳門富運台附近,目睹1名本澳居民沒有佩載口罩在街上吸煙,隨即上前截獲該名人士。經調查後,警方以違反防疫措施罪名指控該名本澳居民。

張健欣又表示,今(13)日凌晨零時至15時,各部門共進行了588次勸喻工作,而執法部門共作出了6宗的檢控工作。自7月11日以來,累計共19宗因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而被檢控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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