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對靜止期」首日 四人遭控 跑步、散步、踩單車及無戴口罩

海關截獲兩名涉嫌違反防疫措施男子。(來源:海關)

昨(11)為本澳進入「相對靜止」期的首日,警方及海關分別檢舉了四名人士,分別為一名跑步者、散步市民、踩單車及無戴口罩人士,其中一人為71歲長者。

據警方昨九時許訊息,昨晚約六時四十五分,警員於殷皇子大馬路截獲一名正在跑步的中國籍男子,年約三十歲,持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經調查,其承認由澳門近高士德區住所出發跑步至氹仔後再折返。

約七時二十分,警員於大三巴巡查期間,發現一名閒坐在石級使用電話,沒有佩戴口罩的越南籍男子,年約三十多歲,持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

據警方,上述兩名人士涉嫌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條「違反防疫措施」,案件將移交檢察院偵辦。

另外,海關於昨晚十一時許發新聞稿稱,於晚約七時,海關關員在黑沙環友誼橋大馬路及氹仔單車徑截獲兩名分別正在散步及踩單車做運動的男子,其中一名男子佩戴不合防疫規格之口罩。上述兩名涉案人士均為澳門居民,年齡分別44歲及71歲,兩人其行為涉嫌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條「違反防疫措施」相關規定。

警方又呼籲,所有在澳人士為防止病毒傳播,必須嚴格遵守及積極配合特區政府的各項防疫措施,儘量減少非必要的人員流動。如違反第115/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將會觸犯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條「違反防疫措施」第四款,處最高二年徒刑,或科最高二百四十日罰金。

據115/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由七月十一至十八日,全澳除水、電、公交等基本公共服務外,其他從事工商業活動的公司、實體及場所暫停營運。同時,所有人員須留在住所,但因執行必要的工作、購買生活物資,又或其他緊急原因必需外出者除外;人員外出時須佩戴口罩,而成年人須佩戴KN95或以上標準的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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