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使用偽造或炒賣特許工作證 須負上刑責

治安警察局公共關係處處長李德輝

本澳於7月11至18日進入「相對靜止」狀態,故今日起乘搭巴士前須持特許工作證方可使用公共巴士服務,網上流傳可代為申請特許工作證,以便使用巴士服務。治安警察局公共關係處處長李德輝於疫情記者會上表示,任何買賣、偽造或使用他人的特許工作證,均有機會需要負上刑責,他又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特許工作證須由相關的主管部門發出並蓋章才算有效,工作證上亦會有治安警察局的標誌。

交通局交通管理廳廳長曾祥軒則補充,巴士司機已掌握識別特許工作證的顏色、尺寸等規範,市民須持有特許工作證的正本才可使用巴士服務。而警察總局警務聯絡及公共關係處處長張健欣補充,特許工作證須由相關的主管部門發出並蓋章才算有效,工作證上亦會有治安警察局的標誌。

「藍卡」續期申請續辦

李德輝表示,居留及逗留事務廳目前只提供緊急及有預約的服務,包括外僱逗留許可的續期申請。他又稱,部分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藍卡)即將到期,警方已主動聯絡部分僱主,了解是否有外僱到期情況需要協助。 另外,若外地僱員有需要,亦可前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部門,申請「特許工作證」作為乘搭巴士之用。

donation-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