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就是展演場地

說起澳門的藝文場地,第一反應大約是澳門半島,例如文化中心、舊法院黑盒劇場、塔石藝文館、望廈山房等等。事實上,由於官方提供的場地集中在澳門,而氹仔和路環都相對缺乏展演空間,活動自然也都集中在澳門,路環的居民若想參與就要跨區。但有路環居民認為,雖說路環好像缺少場地,但不代表要「空降」一個官方設施,反而是要有門檻更低、更友善的公共空間利用政策。

社區空間讓居民發揮

「坐公共交通就很遠,澳門的公共交通讓人很痛苦。」聊着聊着說起「氹仔去文化中心算不算遠」的問題,住在路環的林大香這樣笑着回答。身為媽媽的她坦言,路環到澳門的車程較長,加上班次不密,如有活動在澳門,要把孩子都帶去並不輕鬆。而就她觀察,石排灣一些基層家庭的小朋友除上學外的跨區活動並不容易,家長因為各種原因不一定很能帶他們出去,但居民也需要藝文設施。有幾個之前常在區內亂跑的小孩後來「氣質有變」了,「因為後來有開圖書館。有社工帶他們去讀書。有些活動,他們就很乖地跟在後面。」

大香指,自己平日都在澳門活動,但週末大多會留在路環,而演出多數都在星期六日,要看就要特地由路環到澳門,看完後再由澳門回路環。但她不覺得要新建一個藝文設施,而是可以利用現有的空間,包括舊建築和公共空間。「社區感要強一點,讓居民至少敢進去,或社工們會帶他們進去。那空間是誰要去用都可以,空間的使用權利鬆動一點,不要很難才能去租用到。」她又建議空間由藝團營運,像戀愛電影館的模式。「現在的服務都是社福團體在做了。藝團可以做出不同的東西。」「即原本就沒有藝團在用的一個地方。可能就有一個劇團給一個五年的計劃,讓藝團任意租用,裡面的設施幫他準備好,就比蓋一個新的好。」

「空間可以用就好,公園也可以演出。」她笑道:「可以讓大家去申請,其實也不用申請,有甚麼好申請呢?現在甚麼都要申請。」「不敢用空間,實驗感就變少 。」

九澳聖母村現設有展覽場地。

九澳聖母村現設有展覽場地。

切合路環特色

也是路環居民的Sonia則認為,如有這樣的設施,可由政府管理,因為會較公平,哪個藝團需要都可租用。但她強調,不覺得路環需要建一個「龐然大物」。「我自己覺得路環可以保留一些她自己的特色,例如較大自然、社區、漁村的特色。我很久以前在日本參與過一個音樂節,是在森林中搭了台,音樂人在台上玩音樂。我反而覺得這較適合路環的感覺,讓人去洗滌心靈的,而不是又建一個文化中心出來。」

「我希望是可以和大自然、社區、在地文化結合的空間,保留路環本身的特色。我不覺得一定要建一樣東西出來,是可以再利用那位置,例如九澳村。」

與居民連結

Sonia指,路環有不少長者居住,即使建了一個很貴的建築物,收一個很貴的票價,上演一些粵劇,他們都未必可以承受到那票價。而就她觀察,部分家庭屬較低收入,相信社區藝術會較適合他們。「例如在廣場唱歌任大家來聽,反而會更適合他們。」「如做塔石藝墟那些,都會有觀眾,但可能就不會貼合到。如是搭個棚做粵劇,很多長者都會去看,也會娛樂到他們。如在石排灣做親子活動,因為石排灣有些家庭都不是很富裕,如在社區空間做一些表演,反而會更貼合居民。」而收入較好的居民,她相信也不難跨區參加藝文活動。

她強調,藝術不是要有一個很宏偉的場地才能推行,而是需要有觀眾。「觀眾很重要,真的。如沒觀眾,怎樣出神入化也是徒勞無功。這也是一個死結。澳門的藝術文化怎麼好像死氣沉沉?就是因為沒觀眾,我有這樣的感覺。尤其現在,可能經濟不景,大家不會花很多錢看藝術表演。」她慨嘆,即使經濟疲弱,但人們並沒變得空閒,反而更忙,也沒時間參與藝文活動。「因為藝術活動是要令自己放鬆、有空閒時才做到,但有可能回到家都已累到很想休息睡覺,已不想外出。」

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相片來源:市政署

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相片來源:市政署

「整件事很悲哀,我覺得不是單單只是路環的問題,而是整個澳門都有這樣的問題。觀眾越來越少,尤其如果針對較當代的藝術,觀眾其實來來去去都是那些人,這是事實。年青人會否去聽,會,但已不多來看LIVE SHOW。因為有些會覺得在家裡拿着電話看網上LIVE SHOW也可以,除非這歌手或BAND是他很喜歡的,那才會花時間出來看。」

不約而同地,兩名受訪者都指出未來的規劃不能「由上而下」。「是否一定需要官方場地?如硬要建一個地方的話,是否真的適合呢?」Sonia說。林大香也指,台灣也有「空降」政府場地結果變成「蚊字館」的例子。「都是天降的,由設施到規劃,甚麼都由官方主導就怕會變成這樣,最後都變成『蚊子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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