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少澤︰四大方向完善海上滅火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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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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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年05月31日 16:16

4月25日,內港十六浦對出海面有漁船起火,事故中至少有六艘漁船遭燒毀,無人受傷。

立法會今日繼續舉行口頭質詢會議,議員林宇滔關注上月的內港6艘漁船焚燬事件,認為當局的救火救援工作強差人意,分工存結構性問題,應修例統一交消防負責,並提升本澳處理海上滅火和救援的專業能力。

列席會議的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回應時表示,事件中海關巡邏船按半小時反應圈既定部署在兩分鐘內到場參與救援。事發後保安範疇已作深入檢視,全面研究完善海上救援方案,本月十九日已向行政長官呈交建議方案,行政長官已指示運輸工務及行政法務範疇研究,細節仍待行政長官決定。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稱,行政長官已同意方案的 4大方向,分別是擴大海上專責救援隊伍、加強人員培訓、優化救援裝備和強化預防措施。

黃少澤稱,行政長官已同意方案的 4大方向,分別是擴大海上專責救援隊伍、加強人員培訓、優化救援裝備和強化預防措施。其中海關建議擴大海上特勤隊的人員架構,加強救援能力,並爭取6月推行新的培訓計劃,派員到內地或香港接受專業培訓;今年內配置包括用於油類、其他可燃液體及固體物質火災的泡沫滅火劑,以及處理小型火災的滅火槍等。海關又建議購置 1艘大型消防救援船及 2艘中型消防救援船,若獲准預計 2年半內可完成。

針對本次火警沿岸消防喉射程不足,對協助滅火作用不大的問題,消防局建議購置重型消防機械人,配置遠程滅火裝備。今次肇事漁船上存有多罐石油氣、無人留守,以及漁船入滿燃油等問題,現時無法律約束海上活動船隻儲存石油氣罐數量及其他易燃物品數量,因此將配合運輸工務範疇檢討法例,修法加強監管漁船防火安全措施,尤其限制船隻較長時間停泊時,石油氣罐數量及燃油儲存量,強制要求每艘漁船有人留守。

至於多名議員都認為今次火警反映本澳海上救援救火工作的分工存結構性問題,應交消防局統一負責。黃少澤回應稱,本澳的海上緊急救援及救火模式與廣東及香港的模式基本相同,都是由海事部門統籌,海關(相當於廣東的海警、香港的水警)及消防部門參與。本澳管理的海域面積只有85平方公里(香港海域總面積達1644.79平方公里),但目前已有兩支海上船隊(海事及水務局和海關)負責海上救援和海上執法等。倘再由消防局建立第三支船隊,並建設海上救援基地,將造成職能重疊、重覆建設和資源浪費。

他稱,將海上緊急救援及救火職能統一由消防局負責不符合本澳的現實情況。相反,維持現有救援分工模式,但各相關部門全面加強海上救援人員培訓、優化救援裝備及完善強化救援行動方案,更有利於提升本澳的海上救火及整體救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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