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一般性通過公企法法案 議員關注如何落實有效監管

立法會全體會議經兩小時的討論後,一般性通過《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法案,當中30票贊成,議員高天賜及謝誓宏投棄權票。列席會議的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主任陳海帆表示,政府希望通過有關法律制度,改變現時公共資本企業監管分散、各行各事、九龍治水的情況,令公帑不會不當流失。

當局︰主管部門與其他監督部門有職責分工

法案建議,為有效監督公共資本企業,賦予主管部門監督權限。不少議員關注主管部門誰屬,倘現已進入立法程序仍未能確定監管部門,政府必須解釋說明,另外,亦有議員質疑主管部門與現時的審計署、廉署、財政局等有職能重疊的問題。

陳海帆回應稱,現時未知政府決策是否將主管部門職責交公監辦,還是另外由其他部門承擔。她稱,主管部門與其他監督部門有職責的分工,例如審計署是事後監督,廉政公署是廉政監督,財政局在政府注資時,在財政方面的監察。將來的主管部門的主要職責包括確保公共資本企業增值保值,不會令資產不當流失;以及推動公共資本企業完善內部治理架構,主管部門亦會為公共資本企業做績效評核,以及制訂規範和指引。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則指出,法案提到主管部門,現時有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法案通過後亦一定會有配套行政法規及安排。

附屬公司交母公司監管

亦有不少議員質疑公共資本企業的附屬公司沒有監管。陳海帆回應稱,附屬企業並非沒有監管,而是按層級治理關係,交由母公司監管,而母公司需要向主管部門報告如何推行法律要求制度建設。

至事前、事中、事後的監管方面,陳海帆稱,由預算制定,年度計劃以及中長期計劃的制定開始已經進行監管,公共資本企業實現年度計劃,離不開眾多部門的統一合作,其預算規劃的審批,需要經主管部門上呈到上級職能部門核准。當計劃獲得核准後,主管部門會再審視有關計劃的執行有否需要調整。

政府並非事無巨細都要管

陳海帆又稱,重大營運事項的監督與其他事項一樣,「重大營運事項又好,人員聘用又好,採購制度又好,呢啲雖然主管部門會提出規則框架,但要由各個公司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制定相關制度,做完之後要交主管部門去睇,去提意見。」她稱,政府希望透過既管好資本,又放經營方式,在完善的制度之下,讓公共資本企業做好營運工作,政府並非事無巨細都要管。

30票贊成 2票棄權 法案獲一般性通過

立法會經兩小時的討論後,一般性通過《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法案,當中30票贊成,2票棄權。投贊成票的議員林宇滔在表決聲明時表示,希望政府將公共資本企業「管好」而非「管死」,法案在細則性審議時要確保將來公共資本企業由其成立,年度計劃以及執行效益都要接受立法會和公眾的監督,只有透過公開透明、靈活有效的監督制度,公共資本企業才能發揮最大的社會效益。

投棄權票的議員高天賜及謝誓宏發表聯合表決聲明時稱,法案提到很多民事或刑事責任,但現行法例已有所規定,因此對法案的作用有好大保留。他們又認為,主管部門與審計署和財政局等有職能重疊的問題,現時再設一個主管部門是沒有無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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