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有一宗涉及持續進修資助案件轉介司法 教青局:持續嚴格監督進修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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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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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年05月9日 22:22

教青局(資料圖片)

教青局表示,第四階段的「持續進修發展計劃」(下稱計劃)開始至今,局方已對參與計劃的機構進行超過5,000次的實地巡查;進行文件審閱、個案抽檢及檢視15,000多份本地持續教育課程的學員問卷,以及透過「全民監察平台」處理收到的150多宗居民意見。至今,「大約有數十宗涉嫌違規的個案,大部分涉及沒有按原審批條件進行課程。本階段涉及刑事違反的(詐騙罪)個案亦大大減少,現有1宗個案已轉介至司法機關。」

第四階段《計劃》的期限由2020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凡於2020年至2023年任一年度12月31日或該日前年滿15歲的澳門居民,可獲得上限6,000澳門元的進修資助,參與本地及外地的持續教育課程、高等教育課程及證照考試。

教青局今(9)晚發新聞稿指出,為嚴格落實2020至2023「持續進修發展計劃」監察的工作,教青局透過實地巡查、數據分析及全民監察平台等多種措施,對納入計劃的項目進行電子監察。又稱,局方將一如既往與司法機關持續攜手打擊及杜絕任何違法違規行為,如發現必定追究其法律後果,以保障公帑合理使用。

教青局早前推出「持續進修發展計劃」 全民監察平台,收集市民對計劃的意見。(來源:教青局)

教青局又提醒參與《計劃》的機構,必須嚴格執行各項規定的要求,並且務必按照原審批條件進行報名、上課及簽到。機構必須遵守相關法律義務,如有違反,有可能被科處罰款,被排除參與計劃,或承擔相關法律責任,教青局將持續執行多管齊下的電子監察措施,務求儘早發現機構運作的異常情況並立即進行跟進,從源頭上有效地加強監管。

局方亦籲參與《計劃》的居民遵守義務,如報讀課程時須由本人提供正確的身份資料,切勿收取回贈、冒充他人上課或代人拍卡,以免誤墜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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