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常會未收到博企意見 議員關注博彩中介擔保條款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今(28)日細則性審議《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業務制度》法案。對六間博企有否就此法案提供意見?二常會主席陳澤武表示暫時未收到,至今亦未收到政府提交的修改《博彩法》法案新工作文本,委員會下星期將安排多兩次內部會議,下一步再決定邀請政府代表列席或整理問題清單。他表示,《博彩業務法》法案及修改《博彩法》法案的最大任務,是要協調兩者的字眼及罰則。

博彩中介的擔保方面,法案建議申請實體須在提出博彩中介准照申請時提供擔保,擔保只可透過現金或銀行擔保提供,但不得設有任何附帶條款,尤其受終止性期限約束的條款。陳澤武引述議員關注銀行能否執行沒有限期的條款?有代表金融界的議員在會上表示「沒有問題」,並稱只需要在文件當中列明,而政府又接受即可。

二常會主席陳澤武(右)

有關擔保的金額由經濟財政司司長去訂定,二常會希望清晰有關擔保的受益人;被問到中介擔保有沒有上限?陳澤武表示沒有,要由經財司批示訂定,具體視乎博企同中介的合同內容、中介的活動範圍、規模等因素,「可能間間中介的額(擔保上限)都不同。」

法案建議,博彩中介的佣金上限及相關計算方式,以經財司司長批示訂定。被問到中介佣金能否調升?陳澤武相信,政府在不減稅收的情況下,當中介人佣金增加,承批公司的收入就會減少;故需要在稅收保障、中介及承批公司三者之間取得平衡。

議員關注修改中介合同無需司長核准

法案建議,博彩中介只可與一間承批公司訂立博彩中介合同,並以收取佣金的方式為承批公司推介娛樂場的達運博彩活動。陳澤武表示,有關表述同修改《博彩法》法案的行文並非一致,政府有需要調整;會上亦有意見認為,博彩中介合同是由經財司司長核准,但今次法案建議,如合同需要修改,只需博監局局長許可,否則視為無效,質疑操作上有問題。

另外,法案建議,三種情況下,博彩中介准照失效,包括准照有效期屆滿又未續期;博彩中介自發出准照一年內未開展業務,同時沒有博監局局長接受的合理理由;持有准照的公司消滅,但繼受人於120日內提出更換准照持有人的申請者除外。陳澤武引述法律顧問針對第三種情況認為,繼受人通常是自然人,一旦公司消滅,就不會有繼受人,希望政府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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