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促請政府規劃處理烈性傳染病人遺體遺體以及火葬場興建規劃之事宜

直選議員林宇滔(資料圖片)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於上月公佈的《應對大規模新冠肺炎疫情的澳門應急處置預案》(下稱預案)中指出,烈性傳染病人遺體不能送到外地火化,並提到了遺體的搬運和暫存方式。直選議員林宇滔表示,預案只提到暫存等方式,但對於遺體處理,以及火化問題,政府卻草草交代了事。為此林宇滔向政府提出書面質詢,促請政府交代預案中有關遺體處理的部分以及興建火葬場選址。

林宇滔表示,早在澳葡時代,本澳就已有興建火化設施的構思,隨著近年墓地的供應愈來愈少,加上土葬七年後就需要「起骨」改放骨殖或骨灰箱,居民為先人選擇火葬的比率不斷增加,近五年平均每年需要火化的遺體逾一千七百具,較回歸初期增加一倍以上。

林宇滔又指,多年來,居民只能將遺體過關運往內地火化,涉及遺體過關、防腐等複雜的手續及程序,家屬也需舟車勞頓。加上疫情爆發以來,澳珠兩地多次收緊通關措施,令到不少孝子賢孫未能親自送先人最後一程,留下遺憾。

內地試行:指引新冠患者遺體應就近火化處理

林宇滔又表示,自2017年5月開始,內地嚴格執行《出入境屍體骸骨衛生檢疫管理辦法》,明確禁止疑似或證實患「檢疫傳染病」等傳染病的遺體入境,必須就近火化;最新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遺體處置工作指引(試行)》 ,也明確要求新冠患者遺體應就近火化處理。對此,林宇滔認為,當局除了須向公眾表明於預案中對於遺體處理的部分外,還要就火葬場的規劃以及對周邊區域的影響,作清楚的交代。

林宇滔又稱,隨著火化技術的不斷進步,周邊地區的火葬場無論從排放技術和建築設計上,早已做到「無感化」,減少對周邊環境污染和心理影響,當局亦須向公眾介紹本澳日後若建火葬場採用的技術方式及排放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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