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專會拒用社工互選機制 十年爭取一場空? 社工工會︰好似無意讓前線社工進入社專會

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下稱「社專會」)日前公佈,第二屆「社專會」中關於五名註冊社工委員的「產生辦法」,當中規定由業界推薦,經社專會篩選後再推薦予社會文化司作委任。但這與業界過去十年一直爭取的社工互選機制,以及政府當年在立法時承諾「民間代表可以由社工互選」背道而馳,故引起一批社工反對並發起網上聯署。

 

「澳門社會工作者工會 MSWU」近日發起網上聯署

 

發起聯署的「澳門社會工作者工會 MSWU」(下稱︰工會)表示,「社專會」在公佈有關「產生辦法」之前,大約用了20日時間進行了兩場座談會以及網上問卷。但座談會事前只發信通知社服機構,而社專會的網站亦無相關資訊,因此很多前線社工根本完全不知情,兩場座談會只有160人出席,被形容是「社專會VIP座談會」。

後來「社專會」又進行網上問卷,要求註冊社工對有關「產生辦法」的草案發表意見,最終只收回問卷251份,而全澳共有1,400多名註冊社工,座談會加上網上問卷的參與人數,未計重疊或灌水的成份,只佔全體註冊社工10-16%。4月4日,「社專會」就公佈決議,聲稱已經諮詢過註冊社工意見,亦舉辦過座談會,大部分意見都同意有關的「產生辦法」,即「推薦甄選」,而非「社工互選」。

工會代表批評,「社專會」在整個程序上,透明度低,「好似純綷為咗攞數字」,然後就「粗暴」地推行有關的「產生辦法」。然而,從2012年社會討論《社會工作者註冊制度》的立法工作開始,前線社工一直的訴求都是要求第二屆的「社專會」民間代表由註冊社工互選產生,而非由社專會進行甄選,有關建議亦沒有抵觸任何法例。

工會亦於3月28日與「社專會」見面,清楚表明立場。「社專會」無法解釋為何堅持要用甄選的方法。至於甄選的標準為何,亦沒有清晰的答案。而且現時這個甄選方法與社工的工作機構掛勾,當有意成為候選人時要列聲明任職實體容許在工作時間內參選社專會工作,這對於前線社工的門檻過高,工會代表說︰「除咗機構主管之外,前線社工其實無可能做到……好似無意願想讓前線社工入到社專會咁。」工會代表相信第二屆社專會中關於五名註冊社工委員的「產生辦法」一但定了下來,之後都會持續採用有關的「產生辦法」。

工會期望社專會能夠尊重前線社工這麽多年來的訴求,五名註冊社工委員要由社工互選而非推薦甄選,並希望是次網上聯署讓社專會知道前線同工對直接接收資訊是有需要的,亦希望能配合社專會,在前線社工掌握足夠資訊下一起給予意見參與完善制度。

廣告:支持獨立報道

3月28日下午,「澳門社會工作者工會 MSWU」代表與本屆社專會主席潘志明會面,就第二屆社專會註冊社工委員產生辦法交流想法及意見。也為持續進修的機制,向社專會提出前線社工的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