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監控鏡頭時刻監視你我

近年來,澳門出現了越來越多的戶外監控攝像機。其中有多少是合法的呢?侵犯隱私和人權的問題從來沒有得到認真對待。自2007年起,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該局成立。然而,各種個人數據被收集的問題仍然不斷發生,而且向當局投訴監控攝像既沒有方便的渠道,也沒有透明度。

很多時候,人們在做別人多年來一直在做的事情,人們都用別人在做當籍口,來合理化自己所做的事。例如在澳門,複印和保留其他人的身份證似乎一直在發生。事無大小,一年內多少次需要把影印交去呢度交去嗰度。澳門街從上世紀就有店鋪可以為你「複印身份證」,這在澳門很常見,但你在其他地方,你又可曾見過這種「稀有特色」?

在澳門,個人隱私沒有得到尊重。你能稱之為澳門的文化?還是一貫陋習?

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

個個都買個監控鏡頭返嚟做個控制狂

近年,監控攝像頭的價格更大眾化,好多人都在購買這些攝像頭,不僅適用於室內,還適用於室外。咁係一種健康的現象嗎? 個個都做咗控制狂。

將鏡頭設置為面向公共走廊或街道上,甚至可以拍攝電梯以監控所有拜訪鄰居的人,咁樣仲係唔係合理?例如:在鄰居門前要經過行走 、大厦出入口、共享空間、公共人行道或街道上等。

您的鄰居可以在他們的大厦外設置閉路電視來監控其他住戶的行踪和日程安排,什時間在家,什麼時間不在,這不是很奇怪嗎?另外,在店鋪門外,有需要把鏡頭向外,而不是向內?店舖、住戶想點影就點影,但你又「奈佢唔何」。

恕我直言,如果在公共區域,私人放置監控鏡頭不會引起隱私問題,這肯定是錯誤的、騷擾的。

本人曾經嘗試過自警方投訴,警方說這屬於個資辦的。但是去信個資辦多月,都沒有收到答覆。最後,打電話到個資辦問。諷刺地個資辦人員又表示,除非您有把個人資料提供給他們,否則個資辦是不會理會的。這不是對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的設立存有矛盾嗎? 個資辦唔答,直頭唔理。監控鏡頭依舊存在。

個資辦似乎有足夠的權力來選擇回答或採取行動,政府在這樣的局上花費和僱用人員真是白白浪費開支。什麼私人保護法,究竟保障政府是大眾一般普通小市民?個資辦直接向行政長官匯報,沒有其他部門監督他們的運作,就算他們坐視不理,市民又如何是好?本來以為澳門有専責部門,會更有效率,最後只是「嘥時間,嘥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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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論照登 文章僅代表來稿人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