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下稱應變協調中心)今(17)日下午宣佈,因應珠海疫情,自明(18)日凌晨零時起,經珠澳口岸入境的人士,須持採樣日後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應變協調中心又指,未持有上述證明的非澳門居民可被拒絕入境,澳門居民則須立即接受檢測;而離境人士維持須出示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的要求。
應變協調中心在新聞稿中指,經珠澳聯防聯控機制協商一致,衛生局根據《傳染病防治法》有關入境條文規定以及針對自內地、台灣及香港人境人士相關規定的行政長官批示作出該決定。
應變協調中心強調,澳方會與珠海保持密切溝通,持續觀察和評估疫情情況,以盡快恢復從珠海經珠澳口岸到澳門的人士持48小時內有效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的通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