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14)日零起持有探親證入境者一日內經關閘或青茂口岸入境三次或以上須付費強檢一次 。治安警察局今(13)日表示,局方將配合執行衛生局公佈新出入境防疫措施,密切關注通關人士之出入境情況,持續高度關注和加強入境審查,特別針對出入境次數異常之人士。警方又在其新聞稿指出,若發現非居民懷疑從事水客活動,經調查顯示明顯偏離入境目的者,將依法開展相關禁止入境程序;若為本澳居民,則會將個案移交澳門海關根據相關法律跟進處理。
警方又呼籲,為了減低疫情傳播風險,如非必要應減少出入境,保持安全距離,做好個人防護;此外,不要從事與出入境目的不符或違反本澳法律之行為,否則會被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下稱:應變協調中心)昨(12)晚宣佈,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十條的規定作出公告,由明日零時起,「持往來港澳通行證探親(T)簽注的人士,一天內(以當日零時至23:59分計)在關閘或青茂口岸入境次數共達3次或以上者,不論其所持的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的採樣時間為何,均須在每次入境時即時付費接受一次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並等候至出結果時方可入境。」
應變協調中心又指, 受該措施影響的人士,將被送往指定地點接受檢測,並等候至有核檢結果後方可入境,過程或需時12個小時。受影響人士應服從現場人員的指示及安排,如有關入境人士拒絕接受有關要求,可被依法拒絕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