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措施抑制疫情還是你我?

自發現首宗本澳確診新冠肺炎病例至今已逾兩年,澳門一直實行嚴防措施。至今,澳門僅有79名確診患者。相比世界各地,澳門一直以來都算是防疫「資優生」,其防疫措施功不可沒。但當中有不少「防疫」措施亦備受批評如行程碼、「谷針」、針對性的高頻次核檢等,均被指侵犯個人自由、權利及私隱,以及存有歧視。

必須掃「場所碼」才可進入公共部門。

必須掃「場所碼」才可進入公共部門。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二〇二一年九至十月,本澳相繼爆發保安群組以及裝修群組,當局懷疑相關案例可能在巴士上感染,故研究巴士卡實名制的可行性。同年十一月十八日,交通事務局宣佈推出「巴士實名登記計劃」,所有乘坐公共巴士的澳門通卡,必須進行實名登記,記錄行程,才可享受車資優惠,未將澳門通卡登記實名的人士則不能享有車資優惠。

去年十一月政府推出澳門健康碼手機應用程式,不少市民擔心程式會洩露個人資料。其後,政府於健康碼上推出行程記錄(下稱場所碼)功能,亦於今年初落實「強制掃碼」的要求。

不論是巴士卡實名,還是健康碼行程記錄,皆被質疑其法律依據為何。直至今年一月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回應指,須掃碼進入公共部門,是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的要求,至於私人場所掃場所碼的法律依據,張永春則未作出正面回應。

而在疫情記招上,衛生局傳染病防控處處長梁亦好回應指,當局沒有規定私人場所要求市民記錄行程,但歡迎不同的場所推出措施幫助市民記錄行程。治安警察局行動及通訊處處長馬超雄回應相關問題時指,措施是希望一旦出現疫情時,可以最快速度完成流行病學調查。又表示,需要大家理性些分析,抗疫需要全民的配合,私人場所或公眾都需要遵守衛生局的防疫指引。

打針或定期核測
否則工都冇得返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三日,衛生局公佈指引,要求所有工作人員均有責任接種疫苗,若未接種疫苗,則應至少每七天接受一次自費核酸檢測。同日晚上,公職局發出指引性傳閱公函,九月廿七日起,所有公務人員須出示已接種疫苗或出示七天內陰性核檢結果證明。若未能出示有關證明而缺席上班者,則視為不合理缺勤。其後各部門亦有跟進,教青局於同日表示學校必須跟隨相關部門防疫指引;九月三十日,教青局又宣佈由十月廿五日起,要求高等教育院校教職員工和大學生、非高等教育教職員工進入學校須出示至少已接種一劑疫苗的證明,或出示七天核心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十月十五日,社工局宣佈自十月廿五日起,各社會服務設施所有工作人員進入其工作場所,必須出示已接種新冠病毒疫苗的證明,或出示新冠病毒核酸檢測七天內結果為陰性的證明。

自政府公佈指引指引後,不少企業如銀行、博企、兩間巴士公司等亦紛紛跟進,或推出疫苗假等優惠措施,「積極鼓勵」員工打針。

至今年一月六日,公職局再次發佈傳閱公函,所有公務員須完成接種的疫苗數增加至兩劑。其後,教青局以及社工局亦有跟進相關指引。有市民對疫苗接種表示憂慮、矛盾和擔心副作用,又有市民質疑相關部門變相向市民「迫針」。仁伯爵綜合醫院醫務主任戴華浩回應時表示,疫苗接種是有副作用,一般為輕微副作用。而出現嚴重副作、甚至死亡機率「絕對低過你行出街被車撞、出現交通意外死亡嘅機率」。他又強調,沒向市民「迫針」,政府由始至終沒有強制市民打針。

連兩年以疫情為由
禁止六四集會

市政署於二〇二〇年四月時,批准了澳門民聯會舉辦的六四圖片展,但在五月七日該會收到市政署取消批准的函件,時任直選議員吳國昌質疑,市政署涉嫌濫權打壓,直接傷害居民基本權利。

於同年警方則以防疫為由不允團體舉辦六四晚會。治安警察局表示,因應疫情,根據集會權和示威權法律,作出不容許這次集會決定。當時治安警公關係處處長李德輝表示,根據新冠肺炎疫情發展,警局經諮詢衛生局意見及審視現時情況,警局根據法律對有關集會示威活動作出不容許批示。

六月四日當晚,噴水池一帶聚集了50多名軍裝警員、20多名疑似便衣警員,期間警員不斷呼籲市民不要聚集,而噴水池兩旁的建築物天台亦站著多名人士在錄影,在場警員數目一度多於途經市民。有數名市民被警方截查,當中有人被警方要求帶回警署核實身分。更有警員爆出「金句」:「即使只有一個人停留在一個地方,就可以視為集會」。而該言論亦為警方以及政府帶來不少反對的聲音。

有人質疑近百名警員同時於噴水池聚集,有違防疫指引。當時治安警行動通訊廳廳長馬超雄於疫情記招上解釋,六四當晚動員大量警力是基於現場警務需要。

而二〇二一年的六四集會亦被治安警指,集會違反刑法且不能滿足防疫要求而拒絕。民聯會上訴至終審法院,但仍被終院判敗訴。終院指出,六四集會「踐踏中央政府名譽、尊嚴、權威和聲望,在現時政府情況下不能接受。」而負責製作判決書的法官司徒民正在其聲明表示,「若刪詆毀性或侮辱成分便可容許集會」。

因此自疫情以來,民聯會兩年來所舉辦的六四燭光集會皆移至室內舉行,亦不向公眾開放。

當年「六四」有多名警員在議事亭前地一帶巡邏。

當年「六四」有多名警員在議事亭前地一帶巡邏。

三次全民核檢 風雨無阻

本澳首次的全民核檢發生於去年七月,一名學生跟隨其學校前往內地交流,該名學生在其一行人回澳時感染病毒,並傳染其家人。其後數日一家四口在小城內留下不少足跡。去年七月前,澳門一年內都未有發現本土感染個案。是次事件亦令政府馬上啟動第一次的全民核檢。八月三日政府突發新聞稿宣佈啟動全民核酸檢測,其後又在翌日凌晨以新聞稿公佈全民核檢流程,又發出公告指,全民核檢是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的要求,又指違者可被強制隔離。引致大量無預約的市民湧至檢測站,加上開站準備未就緒、健康碼系統又一度故障,令特首賀一誠也要在當日中午召開記者會致歉令民怨降溫。第一次的全民核測在一片「鬧爆」聲結束,相信市民對通宵、日曬雨淋的候檢體驗應印象深刻。

其後,政府亦展開兩次全民檢測,無論在安排上或檢測時間上都有所改善。三次全民檢測,據官方的公佈單單是檢測每次起碼要半億澳門元「找數」。

市民等候全民核酸檢測期間遭遇狂風驟雨。

市民等候全民核酸檢測期間遭遇狂風驟雨。

針對性高頻檢測
外僱批評極其歧視

同年十月九日,應變恊調中心又公佈實行重點人群高頻次核酸檢測計劃,認為有必要對感染風險較高的重點人群進行排查。包括三個工種(裝修、洗衣、保安)、兩個族群(尼泊爾籍和越南籍外僱)。該計劃一公佈當局便被譏諷「知道病毒懂得選擇性傳播」。亦有不少意見批評當局界定重點人群的依據,甚至質疑其,或只是選擇性地指出尼泊爾籍及越南籍兩個國籍。

有不少外僱紛紛表達對相關政策不滿,認為相關政策或涉種族歧視。戴華浩解釋,經當局分析二個族群特點,認為他們人數不多且平日經常聚會,故若族群中有感染者,有較大機會在聚會時與同族人有過接觸行為。當局是次要求該兩個國籍外僱進行高頻核檢,是希望能及早發現個案。

疫情發展至今以兩年有多,有意見認同本澳所推的防疫措施為市民緊守住一個無病毒的環境。但當中不少防疫措施引起爭議,當局亦常被指「搬龍門」、講一套做一套。

疫情持續且未有好轉的跡象下,特區政府之後又會推出多少個以防疫為名但實為限制市民自由的舉措?雖為防疫,但市民的自由、權利以及選擇權不能被削減。

donation-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