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規會今日討論南灣湖 C1至 C4地段的規劃條件圖草案,草案建議合併建設法院和檢察院設施,土地面積為 4,636平方米,參考文化局意見建議,靠近西灣湖街地段建築物限高 50.8米,靠近何鴻燊博士大馬路一邊則限高 46.7米,共收到 4份意見,包括關注高度、景觀和設置車道等。
有關項目的規劃草案曾在去年公示及在城規會討論,公眾意見一面倒反對有關建築高度,政府被指帶頭破壞西望洋山海景觀,工務局仍企硬發出規劃條件圖。今次有關項目再上城規會討論,該份規劃草案和上一份對比基本上沒有什麼分別,限高完全沒有改變,只是多了一段寬7.7米,連通南北兩幢建築物的地庫停車場車道而已。而政府代表今日在城規會上則表示,已聽取社會意見作出優化。
城規會委員、法國文化遺產建築師呂澤強,在會上用當局提供的圖片作透視學分析,若有關建築落成後對西望洋山海景觀的影響,如圖所示,若按這份規劃草案興建有關設施的話,如同在西望洋山聖堂眺望台前竪立起一道巨型屏風。
呂澤強表示,如果在規劃上考慮得不夠充分,當有關建築落成後,起碼會造成數十年不可逆轉的影響,因此需要謹慎。「在規劃上,(確定)呢個高度之後,將來鄰近地段的建築物高度會以此作為依據,佢(C1至 C4地段)傍邊都起埋之後,可以想像個影響會係點。」他建議當局應先用虛擬立體模型作分析,有關建築落成後到底對景觀的影響有多大。亦有委員認為當局應提出認同規劃的理據。
文化局代表稱,已吸納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和社會意見,增加由西望洋山聖堂眺望台望向舊大橋方向的景觀視廊條件,更好地體現澳門歷史城區山海城整體空間格局特徵。今次的規劃草案,與之前的限高一致,當局認為可維持主教山聖堂眺望台望向氹仔方向的主要海面範圍,因此表示認同。
工務局人員稱,樓宇街寬、地積比率和覆蓋率等規劃條件維持 2021年 1月所發出的規劃條件圖。當局聽取社會和城規委員意見後,已要求建築物規劃需要加入城市設計要求,並與周邊環境協調,未來會與建設部門協調,相信在建設時會考慮社會關注而優化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