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常會今日續細則性審議修改博彩法,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等官員列席。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會後表示,法案規定經營娛樂場是要維護國家安全,否則行政長官可單方面解除經營批給且不獲補償,而行政長官在作出決定時需要聽取博彩委員會的決定,亦要有說明理由,但無需經司法程序。被撤銷賭牌的博彩承批公司可向法院上訴。委員會對政府解釋表示接受。
不少議員關注作出相關決定有何準則,陳澤武引述政府指會以「不確定性的概念」,這是一個「行政決定」而非「司法決定」,故不會使用國安法處理,因為司法程序漫長,若以違反國家安全法處理要等 10年、8年定罪才可撤銷賭牌,屆時有關經營批給或已完結。
陳澤武又表示,委員會共收到永利、威尼斯人和銀河 3間博企提交的意見書,有博企表明「十分支持維護國家安全」,有博企則關注不適當資格可撤銷賭牌條文如何界定,以及博企的連帶責任程度等。至於委員會認為條文的「標的」未夠規範,政府表示會進一步清晰。
另外,委員會關注「博彩中介」及「合作人」的定義。陳澤武引述政府解釋,將會有另一條法律更詳細規定「博彩中介」與「合作人」的關係,當中會細分「合作人」是屬於什麼工種,是「轉碼」還是「司機」等等,會有另一條法律規定。
現時全澳博彩種類有24種,另有11種是經批示公佈。陳澤武指出,新法律規定,如承批公司有其他博彩種類,需經博監局建議,由經濟財政司司長作出批示。有委員擔心經博監局建議是否會增加新增博彩種類的難度。而政府解釋則認為,這只是法例上字眼的問題,原意是更寬鬆申請,除了承批公司申請外,博監局也可自行建議在娛樂場內經營的幸運博彩種類。政府會就字眼上問題再作修改。
陳澤武表示,首輪審議爭取在本月或下月完成,希望法案趕在6月26前送交立法會大會細則性通過,以配合賭牌重新競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