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批博彩法案中危害國家及特區安全概念「空泛」破壞資本主義社會商業運作

澳門社區發展新動力理事長區錦新(右)及及成員李漫洲(中)向立法會遞信促議員關注有關博彩法法案有關危害國家或特區安全的界定等。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上周一連四日開會分析及討論《修改第16/2001號法律〈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法案  (下稱:博彩法法案),當中有關法案建議承批公司倘危害國家或澳門特區安全,行政長官可撤銷經營批給引起議員關注並要求當局釋疑。澳門社區發展新動力理事長區錦新亦批評法案中有關國家或特區安全概念「空泛」。「今時今日危害國家安全乜嘢都可以套入去,若只得嗰幾個字嘅話,就可以撤銷批給的話,我覺得非常危險。以(有利)澳門發展角度來說,咁樣係破壞了資本主義社會商業運作模式,我們認為這要適當地調整。」

澳門社區發展新動力代表包括區錦新今(22)下午到立法會遞信促立法會主席及全體議員關注法案中有關危害國家或特區安全的定義、對針5%博彩經營毛收入的分配以及「非博彩元素」的項目。

區錦新受訪時指出,其協會「基本上」不反對法案建議關於撤銷賭牌批及的內容。當中關於倘危害國家或特區安全內容可遭撤銷經營批給,法案「沒有詳細解釋」,「偏偏新加危害國家或澳門特區安全沒有任何界定,站在資本主義社會商業運作,完全不合理,立法會在審議時必須清晰界定甚麼是危害國家或澳門特區安全」。

法案建議,行政長官聽取博彩委員會的意見後,可基於六個原因撤銷娛樂場幸運博彩的經營批給:包括危害國家或澳門特區安全而解除;政府與承批公司間協議;贖回;承批公司不履行義務而解除;公共利益而解除以及承批公司不具備適當資格。其中,新增建議為「危害國家或澳門特區安全而解除」。

澳門社區發展新動力理事長、前直選議員區錦新受訪。

區錦新表示,現行法律中可引致撤銷娛樂場幸運博彩的經營批給五種原因在法案中都清晰界定,唯獨新建議的有關「危害國家或澳門特區安全而解除」沒有作任何界定。

問及法案沒有相關內容或因政府亦難作出清晰定義,曾為直選議員的區錦新回應指,《基本法》第23條有關危害國家安全需要本地立法,亦清晰界定「叛亂」、「分裂國家」等。又指,當局至少要有基本的框架及清晰方向,要清楚列明「博企有何行為危害國家安全,讓執法者及博企知道有呢個準則、死線、天條唔犯得」。

澳基會屢遭批「揮霍無度」濫批資助 博彩經營毛收入注入應減至0.5%

有關5%博彩經營毛收入的分配,社區發展新動力建議「應將當中3%的博彩經營毛收入撥入社保基金,以充實其對養老保障的承擔能力,進而將養老金調升到維生指數的水平」。而餘下之2%,其中0.5%撥給澳門基金會,餘下1.5%用於「發展城市建設」及「推廣旅遊」。

澳門半島的賭場。

該協會指出,現時澳門基金會卻獨自享用1.6%的博彩毛收益。因為坐擁巨資,導致澳門基金會在批款缺乏準則下隨心所欲資助各大社團,造成資源上的浪費,此已屢遭審計署的批評。不少市民均認為,與其任由一個基金會揮霍無度、浪費資源,不如將相關撥款轉到社保基金充實養老機制。

法案建議,每年撥出不超過其博彩經營毛收入2%之款項予一個以促進、發展或研究文化、社會、經濟、教育、科學、學術及慈善活動為宗旨之公共基金會;及每年撥出不超過其博彩經營毛收入3%之款項,用以發展城市建設、推廣旅遊及提供社會保障。

該協會亦建議應刪除法案中建議「博彩公司所營事業僅為經營娛樂場幸運博彩或其他方式博彩之股份有限公司」之限制,以鼓勵承批公司合法投資於不同產業,促進澳門的產業適度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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